《大智度论》第六十八卷


释两不和合品第四十七之上

【经】“复次,须菩提,听法人欲书持般若波罗蜜,读诵、问义、正忆念,说法人懈惰,不欲为说,当知是菩萨摩诃萨魔事。须菩提,说法之人心不懈惰,欲令书持般若波罗蜜,听法者不欲受之,二心不和,当知是为魔事。

“复次,须菩提,听法人若欲书持般若波罗蜜,读诵乃至正忆念;说法者欲至他方,当知是为魔事。须菩提,说法人欲令书持般若波罗蜜;听法者欲至他方,二心不和,当知是为魔事。

“复次,须菩提,说法人贵重布施,衣服、饮食,卧具、医药、资生之物;听法人少欲知足,行远离行,摄念精进,一心智慧,两不和合,不得书般若波罗蜜,受持、读诵、问义、正忆念,当知是为魔事。须菩提,说法人少欲知足,行远离行,摄念精进,一心智慧;听法者贵重布施,衣服、饮食,卧具、医药、资生之物,两不和合,不得书持般若波罗蜜,读诵、问义、正忆念,当知是为魔事。

“复次,须菩提,说法者,受十二头陀:一、作阿兰若,二、常乞食,三、纳衣,四、一坐食,五、节量食,六、中后不饮浆,七、冢间住,八、树下住,九、露地住,十、常坐不卧,十一、次第乞食,十二、但三衣。听法人不受十二头陀,不作阿兰若乃至不受但三衣。两不和合,不得书持般若波罗蜜,读诵、问义、正忆念,当知是为魔事。须菩提,听法者,受十二头陀,作阿兰若乃至受但三衣;说法人不受十二头陀,不作阿兰若乃至不受但三衣,两不和合,不得书持般若波罗蜜,读诵、问义、正忆念,当知是为魔事。”  

【论】释曰:一切有为法,因缘和合故生,众缘离则无;譬如钻燧求火,有钻、有母,二事因缘得火。书写般若,乃至正忆念,亦如是,内外因缘和合故生,所谓师、弟子,同心同事故,乃得书成。是故佛告须菩提:听法人信等五善根发故,欲书持般若,乃至正忆念;说法者五盖覆心故,不欲说。

问曰:若五盖覆心故不欲说,何以作师?

答曰:是人著世间乐,不观空、无常,虽能心知口说,不能自行;弟子虽必欲行而不能知故,更无余处,必咨此人。或时师悲心发故,欲令书持般若;弟子信等五善根钝不发故,著世间乐故,不欲受书持乃至正忆念。

问曰:若不欲受持,何以名听法者?

答曰:少多听受、读诵,不能究竟成就故,但名听法。若二人善心共同,能得般若波罗蜜;若不同则不能得,是名魔事。内烦恼发,外天子魔作因缘,离是般若;菩萨应觉是魔事,防令不起。若自失,当具足;若弟子失,当教令得。

复次,师或慈悲心薄,舍弟子至他方,或不宜水土、四大不和,或善法无所增益,或水旱不适,或土地荒乱,如是等种种因缘故至他方。弟子亦种种因缘不能追随。贵重利养者,如上五盖覆心等。

复次,是二人皆有信、有戒,而一人以十二头陀庄严戒,一人不能。

问曰:一人何以故不能?

答曰:佛所结戒,弟子受持。十二头陀不名为戒,能行则戒庄严;不能行,不犯戒。譬如布施,能行则得福,不能行者无罪;头陀亦如是,是故两不和合,则是魔事。

十二头陀者,行者以居家多恼乱故,舍父母、妻子、眷属,出家行道;而师徒、同学,还相结著,心复娆乱;是故受阿兰若法,令身远离愦闹,住于空闲。远离者,最近三里,能远益善。得是身远离已,亦当令心远离五欲、五盖。

若受请食,若众僧食,起诸漏因缘。所以者何?受请食者,若得,作是念:我是福德好人故得。若不得,则嫌恨请者,彼为无所别识,不应请者请,应请者不请;或自鄙薄,懊恼自责而生忧苦。是贪忧法,则能遮道。僧食者,入众中,当随众法,断事摈人,料理僧事,处分作使,心则散乱,妨废行道。有如是等恼乱事故,受常乞食法。

好衣因缘故,四方追逐,堕邪命中。若受人好衣,则生亲著,若不亲著,檀越则恨;若僧中得衣,如上说众中之过。又好衣,是未得道者生贪著处。好衣因缘,招致贼难,或至夺命。有如是等患,故受弊纳衣法。

行者作是念:求一食尚多有所妨,何况小食、中食、后食!若不自损,则失半日之功,不能一心行道。佛法为行道故,不为益身,如养马、养猪;是故断数数食,受一食法。

有人虽一食,而贪心极啖,腹胀气塞,妨废行道,是故受节量食法。节量者,略说;随所能食,三分留一分,则身轻安隐,易消无患,于身无损,则行道无废。如经中舍利弗说:我若食五口、六口,足之以水,则足支身。于秦人中食,可十口许。

有人虽节量食,过中饮浆,则心生乐著,求种种浆,果浆、蜜浆等,求欲无厌,不能一心修习善法。如马不著辔勒,左右啖草,不肯进路;若著辔勒,则啖草意断,随人意去,是故受中后不饮浆。

无常、空观,是入佛法初门,能厌离三界。冢间常有悲啼哭声,死尸狼藉,眼见无常,后或火烧,鸟兽所食,不久灭尽;因是尸观,一切法中易得无常相、空相。又冢间住,若见死尸臭烂不净,易得九想观,是离欲初门,是故受冢间住法。

不净、无常等观已,得道事办,舍至树下;或未得道者,心则不大厌,取是相,树下思惟:如佛生时,成道时,转 轮时,般涅槃时,皆在树下。行者随诸佛法,常处树下。如是等因缘故,受树下坐法。

行者或观树下如半舍无异,荫覆凉乐,又生爱著,我所住者好,彼树不如。如是等生漏故,至露地住。作是思惟:树下有二种过:一者、雨漏湿冷;二者、鸟屎污身,毒虫所住。有如是等过,空地则无此患。露地住,则著衣、脱衣,随意快乐;月光遍照,空中明净,心易入空三昧。

身四仪中,坐为第一,食易消化,气息调和。求道者大事未办,诸烦恼贼常伺其便,不宜安卧;若行、若立,则心动难摄,亦不可久,故受常坐法。

若欲睡时,胁不著席。行者不著于味,不轻众生,等心怜愍故,次第乞食;不择贫富故,受次第乞食法。

行者少欲知足,衣趣盖形,不多不少故,受但三衣。白衣求乐故,多畜种种衣;或有外道苦行故,裸形无耻;是故佛弟子舍二边,处中道行。住处、食处常用故事多;衣不须日日求,故略说。

是十二头陀,佛意:欲令弟子随道行,舍世乐故,赞十二头陀。是佛意,常以头陀为本,有因缘,不得已而听余事。如转 轮时,五比丘初得道,白佛言:我等著何等衣?佛言:应著纳衣。又受戒法,尽寿著纳衣,乞食,树下住,弊弃药。于古四圣种中,头陀即是三事。佛法唯以智慧为本,不以苦为先。是法皆助道、随道故,诸佛常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