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经》第五卷 无常品第三之二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愿为我说如来应正等觉自觉性,令我及诸菩萨摩诃萨而得善巧,自悟悟他。”

佛言:“大慧,如汝所问,当为汝说。”

大慧言:“唯。世尊,如来应供正等觉,为作、非作?为果、为因?为相、所相?为说、所说?为觉、所觉?如是等,为异、不异?”

佛言:“大慧,如来应正等觉,非作非非作,非果非因,非相非所相,非说非所说,非觉非所觉。何以故?俱有过故。大慧,若如来是作,则是无常;若是无常,一切作法应是如来,我及诸佛皆不忍可。若非作法,则无体性,所修方便悉空无益,同于兔角、石女之子,非作因成故。若非因非果,则非有非无;若非有非无,则超过四句。言四句者,但随世间而有言说。若超过四句,唯有言说,则如石女儿。大慧,石女儿者,唯有言说,不堕四句;以不堕故,不可度量。诸有智者,应如是知,如来所有一切句义。

“大慧,如我所说诸法无我,以诸法中无有我性故说无我,非是无有诸法自性,如来句义应知亦然。大慧,譬如牛无马性、马无牛性,非无自性;一切诸法亦复如是,无有自相,而非有即有,非诸凡愚之所能知。何故不知?以分别故。一切法空,一切法无生,一切法无自性,悉亦如是。

“大慧,如来与蕴,非异非不异。若不异者,应是无常,五蕴诸法是所作故。若异者,如牛二角有异不异,互相似故不异,长短别故有异;如牛右角异左、左角异右,长短不同,色相各别,然亦不异。如于蕴于界处等,一切法亦如是。

“大慧,如来者,依解脱说;如来、解脱,非异非不异。若异者,如来便与色相相应,色相相应即是无常;若不异者,修行者见应无差别,然有差别,故非不异。

“如是智与所知,非异非不异。若非异非不异,则非常非无常,非作非所作,非为非无为,非觉非所觉,非相非所相,非蕴非异蕴,非说非所说,非一非异,非俱非不俱;以是义故,超一切量。

“超一切量故,唯有言说;唯有言说故,则无有生;无有生故,则无有灭;无有灭故,则如虚空。大慧,虚空非作非所作,非作非所作故,远离攀缘;远离攀缘故,出过一切诸戏论法;出过一切诸戏论法,即是如来;如来,即是正等觉体;正等觉者,永离一切诸根境界。”

尔时,世尊重说颂曰:

“出过诸根量, 非果亦非因,
 相及所相等, 如是悉皆离。
 蕴缘与正觉, 一异莫能见,
 既无有见者, 云何起分别?
 非作非非作, 非因非非因,
 非蕴非不蕴, 亦不离余物。
 非有一法体, 如彼分别见,
 亦复非是无, 诸法性如是。
 待有故成无, 待无故成有,
 无既不可取, 有亦不应说。
 不了我无我, 但著于语言,
 彼溺于二边, 自坏坏世间。
 若能见此法, 则离一切过,
 是名为正观, 不毁大导师。”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佛经中,分别摄取不生不灭,言此即是如来异名。世尊,愿为我说不生不灭,此则无法,云何说是如来异名?如世尊说:‘一切诸法不生不灭。’当知此则堕有无见。世尊,若法不生则不可取,无有少法,谁是如来?惟愿世尊为我宣说。”

佛言:“谛听!当为汝说。大慧,我说如来非是无法,亦非摄取不生不灭,亦不待缘,亦非无义。我说无生即是如来意生法身别异之名,一切外道、声闻、独觉、七地菩萨不了其义。

“大慧,譬如帝释、地及虚空乃至手足,随一一物各有多名,非以名多而有多体,亦非无体。大慧,我亦如是,于此娑婆世界,有三阿僧祇百千名号;诸凡愚人虽闻虽说,而不知是如来异名。其中或有知如来者,知无师者,知导师者,知胜导者,知普导者,知是佛者,知牛王者,知梵王者,知毗纽者,知自在者,知是胜者,知迦毗罗者,知真实边者,知无尽者,知瑞相者,知如风者,知如火者,知如俱毗罗者,知如月者,知如日者,知如王者,知如仙者,知戌迦者,知因陀罗者,知明星者,知大力者,知如水者,知无灭者,知无生者,知性空者,知真如者,知是谛者,知实性者,知实际者,知法界者,知涅槃者,知常住者,知平等者,知无二者,知无相者,知寂灭者,知具相者,知因缘者,知佛性者,知教导者,知解脱者,知道路者,知一切智者,知最胜者,知意成身者。如是等满足三阿僧祇百千名号,不增不减。于此及余诸世界中,有能知我;如水中月,不入不出。但诸凡愚,心没二边,不能解了。然亦尊重承事供义,而不善解名字句义,执著言教昧于真实,谓无生无灭是无体性;不知是佛差别名号如因陀罗、释揭罗等,以信言教昧于真实,于一切法如言取义。彼诸凡愚作如是言:‘义如言说,义说无异。’何以故?义无体故。是人不了言音自性,谓言即义,无别义体。大慧,彼人愚痴,不知言说是生是灭,义不生灭。大慧,一切言说堕于文字,义则不堕,离有离无故,无生无体故。

“大慧,如来不说堕文字法,文字有无不可得故,唯除不堕于文字者。大慧,若人说法堕文字者,是虚诳说。何以故?诸法自性离文字故。是故,大慧,我经中说:我与诸佛及诸菩萨,不说一字,不答一字。所以者何?一切诸法离文字故,非不随义而分别说。大慧,若不说者,教法则断;教法断者,则无声闻、缘觉、菩萨、诸佛;若总无者,谁说?为谁?是故,大慧,菩萨摩诃萨应不著文字随宜说法。我及诸佛,皆随众生烦恼解欲种种不同而为开演,令知诸法自心所见,无外境界,舍二分别,转心意识,非为成立圣自证处。

“大慧,菩萨摩诃萨应随于义,莫依文字。依文字者,堕于恶见,执著自宗而起言说,不能善了一切法相文辞章句,既自损坏亦坏于他,不能令人心得悟解。若能善知一切法相,文辞句义悉皆通达,则能令自身受无相乐,亦能令他安住大乘。若能令他安住大乘,则得一切诸佛、声闻、缘觉及诸菩萨之所摄受;若得诸佛、声闻、缘觉及诸菩萨之所摄受,则能摄受一切众生;若能摄受一切众生,则能摄受一切正法,若能摄受一切正法,则不断佛种;若不断佛种,则得胜妙处。大慧,菩萨摩诃萨生胜妙处,欲令众生安住大乘,以十自在力现众色像,随其所宜说真实法。真实法者,无异无别,不来不去,一切戏论悉皆息灭。是故,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应如言执著于义。何以故?真实之法离文字故。

“大慧,譬如有人以指指物,小儿观指,不观于物;愚痴凡夫亦复如是,随言说指而生执著,乃至尽命终,不能舍文字之指取第一义。大慧,譬如婴儿应食熟食,有人不解成熟方便,而食生者则发狂乱;不生不灭亦复如是,不方便修则为不善,是故宜应善修方便,莫随言说如观指端。

“大慧,实义者,微妙寂静,是涅槃因;言说者,与妄想合,流转生死。大慧,实义者,从多闻得;多闻者,谓善于义,非善言说。善义者,不随一切外道恶见,身自不随,亦令他不随,是则名曰于义多闻。欲求义者,应当亲近;与此相违,著文字者,宜速舍离。”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承佛威神,复白佛言:“世尊,如来演说不生不灭,非为奇特。何以故?一切外道亦说作者不生不灭,世尊亦说虚空、涅槃及非数灭不生不灭。外道亦说作者因缘生于世间,世尊亦说无明、爱、业生诸世间;俱是因缘,但名别耳!外物因缘亦复如是,是故佛说与外道说无有差别!外道说言,微尘、胜妙、自在、生主等,如是九物不生不灭;世尊亦说一切诸法不生不灭,若有若无皆不可得。世尊,大种不坏,以其自相不生不灭,周流诸趣,不舍自性。世尊,分别虽稍变异,一切无非外道已说,是故佛法同于外道。若有不同,愿佛为演,有何所以佛说为胜?若无别异,外道即佛,以其亦说不生不灭故。世尊常说一世界中无有多佛,如向所说,是则应有。”

佛言:“大慧,我之所说不生不灭,不同外道不生不灭、不生无常论。何以故?外道所说,有实性相不生不变;我不如是堕有无品。我所说法,非有非无,离生离灭。云何非无?如幻、梦色种种见故。云何非有?色相自性非是有故,见不见故,取不取故。是故我说一切诸法非有非无。若觉唯是自心所见,住于自性分别不生,世间所作悉皆永息。分别者,是凡愚事,非贤圣耳!

“大慧,妄心分别不实境界,如乾闼婆城幻所作人。大慧,譬如小儿见乾闼婆城及以幻人商贾入出,迷心分别言有实事;凡愚所见生与不生、有为无为悉亦如是,如幻人生,如幻人灭,幻人其实不生不灭,诸法亦尔离于生灭。大慧,凡夫虚妄起生灭见,非诸圣人。言虚妄者,不如法性起颠倒见。颠倒见者,执法有性不见寂灭;不见寂灭故,不能远离虚妄分别。是故,大慧,无相见胜,非是相见。相是生因,若无有相则无分别,不生不灭则是涅槃。

“大慧,言涅槃者,见如实处,舍离分别心心所法,获于如来内证圣智,我说此是寂灭涅槃。”

尔时,世尊重说颂言:

“为除有生执, 成立无生义,
 我说无因论, 非愚所能了。
 一切法无生, 亦非是无法,
 如乾城幻梦, 虽有而无因。
 空无生无性, 云何为我说?
 离诸和合缘, 智慧不能见,
 以是故我说, 空无生无性。
 一一缘和合, 虽现而非有,
 分析无和合, 非如外道见。
 如梦及垂发, 野马与乾城,
 无因而妄现, 世事皆如是。
 折伏有因论, 申述无生旨,
 无生义若存, 法眼恒不灭!
 我说无因论, 外道咸惊怖。”
“云何何所因? 复以何故生?
 于何处和合? 而作无因论?”
“观察有为法, 非因非无因,
 彼生灭论者, 所见从是灭。”
“为无故不生? 为待于众缘?
 为有名无义? 愿为我宣说。”
“非无法不生, 亦非以待缘,
 非有物而名, 亦非名无义。
 一切诸外道, 声闻及缘觉,
 十住非所行, 此是无生相。
 远离诸因缘, 无有能作者,
 唯心所建立, 我说是无生。
 诸法非因生, 非无亦非有,
 能所分别离, 我说是无生。
 唯心无所见, 亦离于二性,
 如是转所依, 我说是无生。
 外物有非有, 其心无所取,
 一切见咸断, 此是无生相。
 空无性等句, 其义皆如是,
 非以空故空, 无生故说空。
 因缘共集会, 是故有生灭,
 分散于因缘, 生灭则无有。
 若离诸因缘, 则更无有法,
 一性及异性, 凡愚所分别。
 有无不生法, 俱非亦复然,
 唯除众缘会, 于中见起灭。
 随俗假言说, 因缘递钩琐,
 若离因缘琐, 生义不可得。
 我说唯钩琐, 生无故不生,
 离诸外道过, 非凡愚所了。
 若离缘钩琐, 别有生法者,
 是则无因论, 破坏钩琐义。
 如灯能照物, 钩琐现若然,
 此则离钩琐, 别有于诸法。
 无生则无性, 体相如虚空,
 离钩琐求法, 愚夫所分别。
 复有余无生, 众圣所得法,
 彼生无生者, 是则无生忍。
 一切诸世间, 无非是钩琐,
 若能如是解, 此人心得定。
 无明与爱业, 是则内钩琐,
 种子泥轮等, 如为名为外。
 若言有他法, 而从因缘生,
 离于钩琐义, 此则非教理。
 生法若非有, 彼为谁因缘,
 展转而相生, 此是因缘义。
 坚湿暖动等, 凡愚所分别,
 但缘无有法, 故说无自性。
 如医疗众病, 其论无差别,
 以病不同故, 方药种种殊。
 我为诸众生, 灭除烦恼病,
 知其根胜劣, 演说诸法门。
 非烦恼根异, 而有种种法,
 唯有一大乘, 清凉八支道。”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妄说无常。世尊亦言:‘诸行无常,是生灭法。’未知此说,是邪、是正?所言无常,复有几种?”

 佛言:“大慧,外道说有七种无常,非是我法。何等为七?谓有说始起即舍,是名无常,生已不生无常性故。有说形处变坏,是名无常。有说色即无常。有说色之变异,是名无常;一切诸法相续不断,能令变异自然归灭,犹如乳酪前后变异,虽不可见,然在法中坏一切法。有说物无常。有说物无物无常。有说不生无常,遍住一切诸法之中。

“其中物无物无常者,谓能造所造,其相灭坏。大种自性本来无起。

“不生无常者,谓常与无常、有无等法,如是一切皆无有起,乃至分析至于微尘亦无所见,以不起故说名无生,此是不生无常相。若不了此,则堕外道,生无常义。

“有物无常者,谓于非常非无常处,自生分别。其义云何?彼立无常,自不灭坏,能坏诸法。若无无常坏一切法,法终不灭成于无有;如杖捶、瓦石,能坏于物而自不坏,此亦如是。大慧,现见无常与一切法,无有能作、所作差别,云此是无常,此是所作;无差别故,能作、所作应俱是常,不见有因能令诸法成于无故。大慧,诸法坏灭实亦有因,但非凡愚之所能了。大慧,异因不应生于异果。若能生者,一切异法应并相生,彼法、此法能生所生应无有别;现见有别,云何异因生于异果?大慧,若无常性是有法者,应同所作自是无常;自无常故,所无常法皆应是常。大慧,若无常性住诸法中,应同诸法堕于三世,与过去色同时已灭,未来不生,现在俱坏。一切外道计四大种体性不坏色者,即是大种差别、大种造色,离异不异故,其自性亦不坏灭。大慧,三有之中能造所造,莫不皆是生住灭相,岂更别有无常之性,能生于物而不灭耶?

“始造即舍无常者,非大种互造大种,以各别故,非自相造;以无异故,非复共造;以乖离故,当知非是始造无常。

“形状坏无常者,此非能造及所造坏,但形状坏。其义云何?谓分析色乃至微尘,但灭形状长短等见,不灭能造所造色体,此见堕在数论之中。

“色即是无常者,谓此即是形状无常,非大种性。若大种性亦无常者,则无世事。无世事者,当知则堕卢迦耶见;以见一切法自相生,唯有言说故。

“转变无常者,谓色体变,非大种变;譬如以金作庄严具,严具有变而金无改,此亦如是。大慧,如是等种种外道,虚妄分别见无常性。彼作是说:火不能烧诸火自相,但各分散;若能烧者,能造、所造则皆断灭。

“大慧,我说诸法非常无常。何以故?不取外法故,三界唯心故,不说诸相故,大种性处种种差别不生不灭故,非能造所造故,能取所取二种体性一切皆从分别起故,如实而知二取性故,了达唯是自心现故,离外有无二种见故,离有无见则不分别能所造故。大慧,世间、出世间及出世间上上诸法,唯是自心,非常非无常;不能了达,堕于外道二边恶见。大慧,一切外道不能解了此三种法,依自分别而起言说,著无常性。大慧,此三种法所有语言分别境界,非诸凡愚之所能知。”

 尔时,世尊重说颂言:

“始造即便舍, 形状有转变,
 色物等无常, 外道妄分别。
 诸法无坏灭, 诸大自性住,
 外道种种见, 如是说无常。
 彼诸外道众, 皆说不生灭,
 诸大性自常, 谁是无常法?
 能取及所取, 一切唯是心,
 二种从心现, 无有我我所。
 梵天等诸法, 我说唯是心,
 若离于心者, 一切不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