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文钞》三编卷一


复丁福保居士书十三

适接来书,谦誉过甚,令光惭愧无地。光所阅者,只上编及下编余论,余皆未阅。其所标者,乃阅过者。语不成文,何堪刻于卷端。倘不见弃,待光徐徐将下编详阅一遍。其当更改者,另逐一标出,大家商量。如肯见听,光当于后累赘几句,以作巨烛之跋。至于光标示更改之语,断断不须提起。然光目实不堪受用,当须数十日方可回复。(民七 二月初七

若通册更订过,当令报馆通册齐登。前以内中多有不甚合宜者,恐贻误人,以故令其止登上编及下编余论而已。今承几次雅意,谅能依光愚见,当先书其大意,不妨大家裁度。然光以衰颓心目,近又诸事丛集。所刻千余纸,业已刻出一半,皆未校。又以来往人情信札,不能专以此一件为事,故须迟迟耳。扬州之行,当在五六月间。至彼即修改刷印送施。又有续刻者,以待来年,再去料理。(又白

复丁福保居士书十四

昨接手书,并大著句解序,不胜感激。法华妙典,得一善本,排印流通,实为大幸。然依阁下所标,亦有剜肉作疮处。光固不得不为一一详陈也。 方便品,若草木及茟,茟字有作笔者。云栖正讹集,谓茟字音纬,草木花始生也。若详其意,未必是笔。以童子戏顽,随所得之草木,及草木之花葩,并以指爪之甲而画。故此画并非画于纸素,乃随地下壁上物上而画之也。字汇,字典,皆引为证据,似不必屈云栖而申闻达也。 茶字,日本经中通作荼,不止鸠槃茶一事。考字典,荼亦有茶音,兼亦同茶。是故不得依日本而斥中国经书皆讹也。若以荼为定论,则荼之音固多多也。将读荼音,为读涂音,为读余诸音也。 形体姝好,端正姝妙,作殊也可,作姝也可。不必历引诸书作证,但于本文决断可也。岂一切书中,于此一字,皆无异致乎。楞严于三昧一法,尚有三种用法,不能划一,况其余字眼之可通者乎。三种者,三昧,三摩提,三摩地。一经之中,纷纷不一,况群书乎。 末之为抹,皆可不必过执。若谓古为是,则今之五经四书,其字皆须改除大半,方可略顺近意。若更求当日原文,则恐一字不能用矣。 及之为乃,实属确讹。但光尚未见过此之讹本,固非尽今本皆如是也。 名之为明,亦可不究。句解谓名字通贯下文,此列众何无一条又用名字。若此条独用名字,便成译法混乱矣。月天子,明月天子,固非一非二也。如有人称阁下为居士,又有称为大居士,岂以一大字而为碍乎哉。 冥固是瞑。盲冥固是盲瞑。字有古今,义无增减,何必斤斤然苦校长短哉。 贞,树身也。实,树果也。句解尚欠分疏,诸本多讹作真,实可痛伤。 集者积集。习者修习。字虽不同,义皆可通。此字不但法华有相混者,华严亦有之。固无害义处,亦各随其本而各存之可也。 受是得义。授是与义。不知以义定名,何贵乎弘经也。固不待有所证而知其讹也。 论议之议,作义亦无伤。以论字中具有议字之义。而所论议者,乃其义也。 伐之为罚,讹之实甚。居士执古过甚,故以为是。不知小过则罚,若小王叛逆,轮王征讨,亦作罚。则礼乐征伐,武王伐纣,皆须改作罚矣。 怨贼既是各执刀加害,则绕字义长,扰字义诎矣。 怨之为冤,经书混用。怨,怨恨也,怨仇也。冤,冤屈也,冤枉也。华严中有近百,而二字各居其半,是宜改正。即法华亦是二字通用也。 哆之为多,亦属一本。光见者固是哆字。 贪著,贪乐,义皆可通。不必遍引群经,以证其讹。 处即是受,受即是处,拟作一律,似乎过执。孟子,吾惛不能进于是矣,愿夫子辅吾志明以教我,我虽不敏,请尝试之。此四句话,出于一时一口,尚不能划一忽吾忽我。何况各方梵天所说之颂,必欲改而划一乎。 道之作慧,虽似不恰。然细研速成就佛身之下句,则慧字固无大谬也。各存其各本,可也。 数之为诸,光绝未见如此之讹本也。 闻则闻香,乃一十之与二五也。抑此扬彼,抑彼扬此,皆过也。各守其本可也。 烧,焚,亦然。 得之为当,光亦未见此本,不得谓今本皆然也。 武帝太康,惠帝永康,诸家皆未查三藏记集大唐内典录,固无从正其讹。以高僧传,未标译法华之年月故也。 其脱落之字,查近流通本皆然。然不脱义亦不增,脱之义亦无减。宜各守一本可也。若必欲考彼本而正此本,则成捨本逐未,徒费精神。于经于人,究有何益。弘经之人,当依四依。四依者,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也。经传数千年,遍天下,欲字句一无参差得乎。但取义意通畅而已。固不宜过为执泥也。(民七 二月廿八

复丁福保居士书十五

前十八日接所寄书,随即奉复,至廿日阁下手书方来。邮局函物各包,每有先后到者。阁下所说海南一勺,此书于人,损益各具。光初执理甚严,恐人受病,绝不一启齿令人阅之。嗣后念世间善书,绝少尽美尽善。但能得益,不妨令看。即其有受损处,亦只可随彼人之知见而分其利害。若有不恰当者,一概拒之,未免失于引人入胜之方。故近来亦颇令人请而阅之。著此书者,其人系江西籍,姓徐名谦,字白航。三十外即入翰院。以赋性真朴,不欲为官,亦曾作过一两任山长。继则家居,专以劝人为善为事。兼以扶乩,其士庶拜门者甚多。后以江西省城一举人,教门徒扶乩看病颇灵验。抚台之母有病,医药不效,因请伊徒扶乩开方。药甫入口,气即断绝。细察药方,内有反药。因执其人理问。彼以其师对,遂以其师抵偿。徐谦闻之,遂不教人扶乩。唯以改过迁善,积功累德为事。其子孙皆令各专一业,不令置足仕路。寿至九十有六。临终时,有挚友于路闻天乐声。归即询问,即于此时,众闻天乐而逝。其门弟子甚多,法雨前住持了一者,在家时为伊之最后门生,今年已七十九矣,曾为光言之。所可惜者,徒有好善好佛之心,绝未入具眼知识之炉韛煅炼。致成邪正不分,是非混滥之糊涂知见。其所著书,以佛经乩语并录。以真经伪经同视。彼每有议论评判,其文理亦多脍炙人口。而心经之伪造者,其文理鄙劣,不堪寓目,彼与心经同视。真是鱼目与真珠,作全同无异之物矣。然所录郭兰石所书之心经,实为同本异译,非伪造者,又不可不知。其所谓观音忏法,乃无知俗僧,剽窃梁皇及水忏中成文而为之。以文理不清,欲为更端,遂致有事理与教相违处。其内函四本,多半皆属乩语,不堪流通。彼自以为至精至当。其外函六本,多属菩萨感应事迹。虽不无滥收之弊,然于世道人心实有大益。甚矣,宿世种善根时,断不可混滥。混则今生邪正不分。徐谦以宿世之混滥善根,今生虽有数十年之精修,只成得一个流俗善士。其没也,虽有天乐之异,乃生天也,非生西方也。以彼于佛法,绝未知的实至义。况净土法门乎。古人谓共君一夜话,胜读十年书。若博闻之士,不与通方作家讨论数番,则食古不化,反成大病。打头不遇作家,到老终成骨董。不但徐谦为然,世之同徐谦者,实繁有徒矣。(民七 五月廿一

复丁福保居士书十六

昨接手书,知阁下欲流通成道记注,不胜欣忭。此书三十年前,于红螺曾得一见,法雨向无。随即向前山问一友人,言有一本,被本庵当家持去二三年,而其人又不在家。因令于库房经厨中搜之,未能得见,其师许以写信问伊。然一薄本书,若不珍惜,或致遗失。因又致书观宗根祺书记师,令于观宗遍问大众,有则即将原书挂号寄来。待其排好,仍复奉还。此之两处,或有一得。若在山抄写,颇难得人。佛祖机缘,隐显有时。神物冥佑,当能如愿。(民八 三月廿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