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述记》三、二能变(01)


【论】如是已说至其相云何。

【述曰】下文有二。初结前生后以发论端。次依所问以辨其相。此即初也。

【论】颂曰至出世道无有。

【述曰】下依问辨。此依三颂其第七识十门分别。初举第二能变出末那名。二解所依。三解所缘。四出体释义。五释行相。六显染俱。七触等相应。八三性分别。九界地分别。十隐显分别。即是伏断之位次也。于下显中一一广释 问何故本识不辨所依。次能变中解彼依体 答本识诸识之本.与他为依义显。他与为依义隐。故不出其所依。第七既八之余。所以出其依体 问若尔本识与他依义显。何不说之 答前颂已说。谓彼颂说恒转如流。如流之言义生余识即是依义 问何故不说第七与他为依。第三能变中不释根.境 答是作论者意欲尔故不应责之 或影略门。谓初能变但释所缘。故前颂言执受处是。第三能变唯释所依。故后颂言依止本识。第二能变依.缘俱显。欲令学者可知一隅三隅返故 或谓本识诸法之本。但说与他为依。出自识体.所缘。前之六识境粗不说。但出所依。依止根本识等者是。故下论云。此所缘.及别依。粗显.极成故此不说。第七依.缘俱隐。根.境合释。所以作论三种不同。非但说所缘而无依等 何故本识不出界系 论主略故 或言异熟即是界系。随何界异熟。即彼界系故 此亦应然。言染俱已即随彼系 此不为例。谓前六识起与本识非必同系。除无漏识此与本识起必同界。恐类前六故今说之 又作法各别不应为难 后能变中即不解故。

【论】次初异熟至能变识相。

【述曰】下有二文。一以八段依释十门。合释体义及行相故。合释染所.余心所故。以义类同故合明也。或开为九。四染烦恼与余心所别门说故。

二以二教.六理证有此识。随文可知 初段有二。一释颂。二问答 异熟识先此识为后。故言次后。解颂初句次第二能变 应辨思量能变识相。即出颂中能变之言。释能变名。如第二卷解。

【论】是识圣教至胜余识故。

【述曰】即指此识故言是识 于圣教中别名末那。总名识故。末那是意。故楞伽云识有八种。识即通名 六十三云。虽诸识皆名心意识。随义胜说第八名心。第七名意。余识名识 摄论第一亦言意名无有义心体第三等。故末那名别目第七 又虽诸识皆名为意。为此标意。余识不然。虽标总称即别名也。是故论言是识圣教别名末那 何故诸识不别名意。恒审思量胜余识故 六十三卷有心地云。若末那恒思量为性相续而转。佛言出世末那云何建立。答名假施设。不必如义 此义意言。出世末那更不思量。任运知故。无粗慧故。无散慧故。不名末那。即唯有漏非在无漏。此一解也 又云远离颠倒正思量故 此义意言。远离颠倒思量有正思量故。即通无漏亦有此名。二解如是。

【论】此名何异第六意识。

【述曰】上释颂文。下问答辨。于中有二。文显可知 问曰如言八识此亦名识。末那名意。总别合论即名意识。又六十三云。识有二种。一者阿赖耶识。二者转识。此复七种。所谓眼识。乃至意识。即是第七名为意识。此名何异第六意识。一则总别合名为理难。二以论文为例难。

【论】此持业释至识异意故。

【述曰】意是自体。识即是意。于六释中是持业释。业谓业用。体能持用。即似旧言功能受称。此六释名皆二法相对辨差别释。非一一法究理括尽。如阿赖耶名藏识。识体即藏亦是此释。此与彼同。故指为喻。何为此释。识钵即意故。其第六识体虽是识。而非是意。非恒审故。彼依主释。主谓第七。即似旧言从所依得名 如眼识等。眼是所依。而体是识。依眼之识故名眼识。何为此释识异意故。能所依别。从依得名。

问今者得名既各不同。何故不并名意识。而于第七但立意名。若名意识显是持业得名。但名为意竟有何理。

【论】然诸圣教至但立意名。

【述曰】诸圣教中恐此第七滥彼第六。于此第七但立意名而不言识。第一义也。

次第二释。

【论】又标意名至劣余识故。

【述曰】唯立意名为简心.识。虽皆可说名心.意.识。据增胜义但七名意。积集心义.了别识义劣余识故。简后心.前识但立意名。恒审思故。

次第三云。

【论】或欲显此至故但名意。

【述曰】显此第七与彼第六意识。为近所依故但名意 近所依者。以相顺故。同计度故。六缘境时七与力故。所以七无漏六无漏。七有漏时六非无漏。非七缘境第六与力。故六有识七但名意。为简第八亦与第六之力。故复言近。彼容可为远所依故。五十一云。由有第八故有末那。末那为依意识得转。故彼第八为远所依此为近依 又有别释。以相续思量故此但名意。第六缘境转易.间断故加识名 又欲显此为六识中不共所依故但名意。无间缘意亦共依故 又由六种依七种生故名近依如眼识等。

此即第一出能变体释其名义。自下第二明其所依。

【论】依彼转者显此所依。

【述曰】此下有二。初略后广 略中有二。初总解依彼转言。后别解依彼转三字。此即初也。

【论】彼谓即前至依藏识故。

【述曰】自下即别解。初解彼字。次解依字。后解转字。此解彼字。显此依彼第八识也。由有阿赖耶故得有末那故名圣说。

次解依字。有其二说。

【论】有义此意至方得生故。

【述曰】是第一义。难陀.胜子皆作是说。此师意说。第七现识唯依第八种子识。不依彼现行。以第七恒无间。不假现识为俱有依。约依种子故名依彼。

下护法等诸论师释。

【论】有义此意至方得生故。

【述曰】此第七识以彼种子识.及现行果识俱为所依。此识随在因果位中虽无间断。于入见道等而有转易。或善或染。必假现识为俱有依方得生故。若不尔者。体有转易殊无胜力如何得生。赖相续识可得生故 问前师曰。今言依彼言依种子者。五十一云。由有本识有末那等文如何通 应言由有本识意识得转。第六亦依本识种故 问后师曰。初地等转易第六引生。第八于七有何胜力。如定中闻声。意识不共耳识同取。当时唯有现行相续七.八二识。应亦得说为耳识依。虽无引力仍说依故 前师答曰。如对法第二眼识种子依眼根种。眼根种为所依眼识种为能依。要根种子导识种子生现根已。其识种子方得生识。不尔识种定无生义。而现行眼识。一自种依彼根种。二自现依彼根现。其第六识由第七种子导生。第七望六有力胜故说六依七。非第六识不依本识之种子故。今第七依言但依彼种。非彼现识。若说依现如何说依。不与七同缘。行相殊异故。但可说言缘彼现识。不可言依 若尔如何说六依七。所缘行相并不同故。非如眼等为眼识依所取等故 答曰两人依别复两处住。如王与臣等仍说相依。有为诸法势分力故。此识亦尔。所作.行相虽复不同。而第七势分为第六依。非第八现为第七依 问曰若尔如何知七于六有势分非八现于七。故知说八为第七依 彼质答曰。如何为境复说为依。依.缘何异 答而复质曰。如第六缘七。如何为境。又复为依。理无过故。此亦应尔 后师答曰。前师有过。我理无失。且初地转易。八于七识有何胜力者。若无第八现行。彼七必无故。意识不尔。故说非七依。即如定中闻声。意识无时耳必不转。彼必同取。今此七.八虽不同境。势分牵故竟有何失。第七识必有现行所依。名转识故。如前六识。或应有识为俱有依。六.七识中名转识故。如第六意识 问曰如设无第七非五识生。七非五识依。何故无第八时。七不有第八为七依。八例七等亦尔 如下广解。然赖耶根本说七依八。与力令生故。非如七无五识不有。七非本故。不与力故。又若无七五识必无。故今说七依八现.种。准此二师虽无评义。然后师胜。无过亲故。前理难故。下自当知。

次解转义。

【论】转谓流转至取所缘故。

【述曰】流是相续义。转是起义。谓依第八或种.或现相续起义。显示此第七识恒依彼第八识起取所缘故。第七行相取所缘境相续不断而生起义。

此文上来已依常理略解所依竟 诸心.心所下广解所依。以上第八识及下诸识中不辨所依义故。今因广论。依下正文即傍乘义 于中有三。初总泛出极成所依有三。次别叙诸师于三依中各有异计。后结归正义。

【论】诸心心所至总有三种。

【述曰】泛出所依中文势有三。初总举有所依法显所依之数。次别列释所依体。后总结前 皆有所依者。能有所依故名有所依。于大乘中何处经论名有所依。瑜伽五十五说心.心所法名有所依等。说无量名 然彼言所依。唯约俱有依说。以恒定依故。大小二乘俱极成故 此中所言。然彼所依总有三种者。恒不恒.定不定。合说为所依。所依.及依皆名所依。如下文云此假说故。如瑜伽论第一卷云。眼识俱有依谓眼。等无间依谓意。种子依谓阿赖耶识 此中三依约三缘作名。何以尔者。彼论以理为名。此论以缘为目。体.义无别。

【论】一因缘依至必不生故。

【述曰】自下别列释所依体。约识而论唯种子识。今言泛说诸有为法皆托此依。据通依故。一切有为法无无因缘者故。此三得名皆持业释。

【论】二增上缘依至必不转故。

【述曰】谓内六处。即眼根等。八识俱有依皆不过内六处故。若对大乘即通六处。若对小部唯在五内。意处说是等无间故。

【论】三等无间缘依至必不起故。

【述曰】谓前灭意不取心所。总而言之。即通八识相望得作如下诤论 此开导依。若言开避。二义无别。开即避故。今言开者。离其处所即开彼路。复言导者引彼令生。引导招彼令生此处。故梵言羯烂多。此可言次第缘。如逆次第云阿奴羯烂多。阿奴是逆义。羯烂多云次第。须次第者。云钵剌底羯烂多。钵剌底是顺义。此缘既云三摩难咀啰故。言等无间缘也 三是等义 摩是无义 难咀啰是间义故。若言种子依。即唯现行法有种。种望种子应无此依。今言因缘依者。令知宽遍故 若言俱有依。即种.果同时。应名俱有依。以缘简别显增上缘故非种子 若尔俱时心所应是此缘。彼非所依故。心王是所依。唯种相似故后简之。如下当辨 若言无间依即前灭种子望后种子应是此依。简异彼故言等无间缘依 若尔前念心所应是此依。是此缘故。不尔心所非是所依。言等无间复是所依故复双简也 种子所依辨体生故。言必不生 增上缘依随须与力不障彼故。言必不转 开导之依显开彼路导彼生故。言必不起。三文有异。

【论】唯心心所至非所余法。

【述曰】此言可解。即总结简 今言唯心心所具三所依名有所依非所余法者。诸色等法唯有因缘无余二依。今假设如小乘无心定。是等无间缘果。有等无间依。及因缘依。无俱有增上缘依义。不具三故不名有所依。

此前泛出三种所依通心心所。然其道理既未明显。更须广示第二广诤。三依不同即为三段。

【论】初种子依至现果方生。

【述曰】此有二说。初说有二。一标宗。二引证。今即初也 因果异时。经部等义。世亲菩萨为往昔时东天竺有僧。共数论师学徒论议。彼立二十五谛。说大地等常。今无念念生灭。广叙彼宗。此僧难言。今必有灭。以后劫坏等有灭故。准前有灭。外道难言。后必不灭。今无灭故。如今时山等。彼僧于时竟不能答。王见信受僧佉外道。遂辱此僧令乘驴等。然彼外道为王重已造七十行颂论。王赐千金以显扬之。故今金七十论即其由致也。世亲乃造第一义谛论。亦名胜义七十论。以对彼论而破彼外道言。彼非能破。宗.因.喻过。我僧并无故。又汝所立因有随一过。谁言今无灭故后亦无灭。我僧但言大地等法前必有转变灭。后有灭故。如灯焰等。汝不解量乃非我僧。其时国王遂将世亲此论。遍诸方域宣令流布。无人当者。遂起昔时王。及僧佉外道证义者等骸骨。或缚草为人。拟彼时众而加挞之。此非世亲之师。世亲认取为师。又为亲所教师。如意论师有大名誉。聪明博学。每共王等坐时。常举一足恒下一足。下足意在敬王。举足意在践履小乘.外道论师顶上。时无人当者。王甚惮之。后王因梦令人占之。占者言王必获奇兽。后得伏藏。王遂游猎逢白野猪。特异恒兽。王以为梦应。寻之失迹。遂问诸人。有知迹者赐金千斤。有一贫人遂视猪迹。因赐千金。遂命史官书王宽惠。如意论师乃竞此名。令人剔发不欲令痛。婆罗门中有净发种遂为剃之。论师不觉入睡。睡觉问彼人言发已净也。彼人答言我已净讫。论师以能净发遂赐千金。亦命吏官书其宽惠。论师德望既高。赐奉弥厚。故多财物。王复痼嫉方欲掠僧。乃问论师曰。我不信佛汝实无知。论师答言。请世论师共我论议。王命五天一百论师共论之曰。若彼皆负我遂深信。论师乃难杀九十九人。至第一百人因言集.苦合言苦.集。诸人共证将为犯声。论师乃曰。粗浅之间声势似犯。据其细理亦无失也。言因感果可先言集。王遂耻论师。命其史官依此实事具委书之。论师意愤乃白责曰。此舌何为牛群中语。遂自啮舌落因而致死。故胜义七十亦为救之。彼明因果前后相生。亦有将为经部之义。大乘虽复认之。时人谓未入大乘时作。故传世亲菩萨老年已来。则遣人讲自听此论身犹废忘。

今难陀.胜子等朋彼论势遂复引证对法第三云。

【论】无种已生集论说故。

【述曰】谓无学最后蕴。此时种入过去。过去是无。当果不生。现种已灭唯有现行蕴在。名无种已生。此中文略。集论本但有无种已生之言。今释家取以为证。瑜伽第五十六云。或有眼非眼界亦尔。此则引教。

【论】种与芽等不俱有故。

【述曰】此为理证。粗相因果为此例故 言果俱有者。此前后俱也 俱生俱灭者。二法俱有生有灭也。非谓因果同一时生一时灭。故瑜伽第五。然法与他性为因。及后自性为因。非即此念。长读此文。两法并非即此念故。

自下第二。

【论】有义彼说至后种说故。

【述曰】此说有四。一破前。二立理。三会违。四结正。此即初也。护法等释。彼集论中据不能生后种说故。谓此时缘阙。现在种子。不能更引生后念种。非谓此念现行无种。种在过去名为无种。对法无解。此略解教。瑜伽准知。

【论】种生芽等非胜义故。

【述曰】此下比量对前师说。义准应知。又出前师所有过失。世俗因果虽复似然。非胜义故。不可以胜义种.现为例。或彼非因缘此是因缘。我不说彼故非胜义。

又汝所言种灭芽生。

【论】种灭芽生非极成故。

【述曰】又种与芽初时俱有。后渐增长相生。展转可为异时。初生之时同念转故。又如青莲根生芽必俱故。又如影生等。又汝所说种灭芽生是因缘者。此非极成。我不许故。

【论】焰炷同时互为因故。

【述曰】如灯炷生焰既许同时。为彼不定。其义可知。

【论】然种自类至决定俱有。

【述曰】二立理有二。初标宗。后引证。实种自类相生不俱。若生现行决定俱有。

所以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