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他说》22章 曲则全(03)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刘备的淫具,齐景公的刽子手

(先主)刘备在蜀,时天旱,禁私酿,吏于人家,索得酿具,欲论罚。简雍与先主游,见男女行道,谓先主曰:彼欲行淫,何以不缚?先主曰:何以知之?对曰:彼有其具。先主大笑而止。

三国时代,刘备在四川当皇帝,碰当天旱——夏天长久不下雨,为了求雨,乃下令不准私人家里酿酒,就如现在政府命令,不准屠宰相类同。因为酿酒,也会浪费米粮和水,就下令不准酿酒。命令下达,执行命令的官吏,在执法上就发生了偏差,有的在老百姓家中搜出做酒的器具来,也要处罚。老百姓虽然没有酿酒,而且只搜出以前用过的一些做酒工具,怎么可算是犯法呢?但是执行的坏官吏,一得机会,便“乘时而驾”,花样百出,不但可以邀功求赏,而且可以借故向老百姓勒索、敲诈,报上去说,某人家中,搜到酿酒的工具,必须要加处罚,轻则罚金,重则坐牢。虽然刘备的命令,并没有说搜到酿酒的工具要处罚,可是天高皇帝远,老百姓有苦无处诉,弄得民怨处处,可能会酝酿出乱子来。简雍是刘备的妻舅,有一天,简雍与刘备两郎舅一起出游,顺便视察,两人同坐在一辆车子上,正向前走,简雍一眼看到前面有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在一起走路,机会来了,他就对刘备说:“这两个人,准备奸淫,应该把他俩捉起来,按奸淫罪法办。”刘备说:“你怎么知道他们两人欲行奸淫?又没有证据,怎可乱办呢?”简雍说:“他们两人身上,都有奸淫的工具啊!”刘备听了哈哈大笑说:“我懂了,快把那些有酿酒器具的人放了吧。”这又是“曲则全”的一幕闹剧。

当一个人发怒的时候,所谓“怒不可遏,恶不可长”。尤其是古代帝王专制政体的时代,皇上一发了脾气,要想把他的脾气堵住,那就糟了,他的脾气反而发得更大,不能堵的,只能顺其势——“曲则全”——转个弯,把他化掉就好了。这是说身为大臣,做人家的干部,尤其是做高级干部,必须要善于运用的道理。历史上这些故事多得很,我们再看第三个:

齐有得罪于景公者,公大怒。缚至殿下,召左右肢解之,敢谏者诛,晏子左手持头,右手磨刀,仰而问曰:古者明王圣主肢解人,不知从何处始。公离席曰:纵之,罪在寡人。

周朝,春秋时代的齐景公,在齐桓公之后,也是历史上的一位明主。他拥有历史上第一流政治家晏子——晏婴当宰相。当时有一个人得罪了齐景公,齐景公乃大发脾气,抓来绑在殿下,要把这人一节节地砍掉。古代的“肢解”,是手脚四肢、头脑胭体,一节节地分开,非常残酷。同时齐景公还下命令,谁都不可以谏阻这件事,如果有人要谏阻,便要同样地肢解。皇帝所讲的话,就是法律。晏子听了以后,把袖子一卷,装得很凶的样子,拿起刀来,把那人的头发揪住,一边在鞋底下磨刀,做出一副要亲自动手杀掉此人,为皇帝泄怒的样子。然后慢慢地仰起头来,向坐在上面发脾气的景公问道:“报告皇上,我看了半天,很难下手,好像历史上记载尧、舜、禹、汤、文王等这些明王圣主,要肢解杀人时,没有说明应该先砍哪一部分才对?请问皇上,对此人应该先从哪里砍起?才能做到像尧舜一样地杀得好?”齐景公听了晏子的话,立刻警觉,自己如果要做一个明王圣主,又怎么可以用此残酷的方法杀人呢!所以对晏子说:“好了!放掉他,我错了!”这又是“曲则全”的另一章。

晏子当时为什么不跪下来求情说:“皇上!这个人做的事对君国大计没有关系,只是犯了一点小罪,使你万岁爷生气,这不是公罪,私罪只打二百下屁股就好了,何必杀他呢!”如果晏子是这样地为他求情,那就糟了,可能火上加油,此人非死不可。他为什么抢先拿刀,要亲自充当刽子手的样子?因为怕景公左右有些莫明其妙的人,听到主上要杀人,拿起刀来就砍,这个人就没命了。他身为大臣,抢先一步,把刀拿着,头发揪着,表演了半天,然后回头问老板,从前那些圣明皇帝要杀人,先向哪一个部位下手?我不知道,请主上指教是否是一刀刀地砍?意思就是说,你怎么会是这样的君主,会下这样的命令呢?但他当时不能那么直谏,直话直说,反使景公下不了台阶,弄得更糟。所以他便用上“曲则全”的谏劝艺术了!

大概把这些历史故事了解以后,可作人生做人处事的参考。世间有很多事情都是如此,即使家庭骨肉之间朋友之道,也是一样。人非修学不可,读了书要学以致用,但有时候书虽读得多,碰到事情的现场,脾气一来,把所读的书都丢掉了,那就没有办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