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大义今释》4.11章 如来是否常住


【《楞伽经》原文】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为常为无常。

佛告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非常非无常。谓二俱有过。若常者,有作主过。常者一切外道说。作者无所作。是故如来常、非常。非作常,有过故。若如来无常者,有作无常过,阴所相。相无性阴坏,则应断。而如来不断。

大慧,一切所作皆无常,如瓶衣等,一切皆无常过。一切智,众具方便,应无义,以所作故。一切所作,皆应是如来,无差别因性故。是故大慧,如来非常非无常。复次大慧,如来非如虚空常。如虚空常者,自觉圣智众具,无义过。

大慧,譬如虚空,非常非无常。离常、无常、一异俱不俱、常无常过,故不可说。是故如来非常。复次大慧,若如来无生常者,如兔马等角,以无生常故,方便无义。以无生常过故,如来非常。

复次大慧,更有余事,知如来常。所以者何?谓无间所得智常故如来常。大慧,若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毕定住。声闻缘觉,诸佛如来,无间住。不住虚空。亦非愚夫之所觉知。

【南怀瑾老师解读】

这时,大慧大士又问:“如来应世,证得正觉之后的法身,是历劫常住?或是无常的呢?”

佛回答说:“如来证得正觉的法身,不是常住,也不是无常的。倘使说它是常或无常,便落在二边的错误之中。法身若是常住的,便有所主宰了。这是所有外道们的说法,他们说另有作为万象之主者,它是无所作的。但如来法身,并非有为有作,所以乃是常而非常。如果如来法身是无常的,等同有为有作之物,例如身心五阴的能所作用,都无自性,阴境界坏灭了,作用和现象也就断灭了。但是如来法身,却非断灭的。

“大慧啊!一切有所作成的,都是无常,例如瓶子和衣服等物,有所作成,便有坏灭,所以无常。如果一切都是无常,那么一切智,以及一切功德方便等法,也应该都属于无常了。因为这些也都是出于有作的阿!可是一切所作,又都是如来的相和用,因为有和无,本来都无自性,也无差别之因可得。所以我说如来法身,既不是常,也不是无常。其次,如来法身,也并非如虚空一样的常住,如果像虚空一样的常住,那么,所谓圣智和功德具足,便都是没有意义的事了。

“譬如虚空,非常非无常,正因为它离常和无常,非同异,离俱和不俱,所以无言语可说,有说即落于边见,便成为错误。如果如来法身,是无生常住的,那么,例如兔马等角,也是无生常住的,它就不能具足方便,能生万法了。也正因为它不是无生常住的,所以如来法身是非常的。但是还有余事,可证如来法身是常住的,是什么呢?因为诸佛如来,内证身觉所得智,是无间常恒,清净不变的,所以说是常住。

“大慧啊!无论如来出世或不出世,法性是毕竟常住的。声闻、缘觉们,他们不知诸佛如来都是无间常住的,而一般愚痴凡夫们更不能觉知这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