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大义今释》第七章 修习佛法定慧中的错误和歧路


07-04、想阴区宇-想念中精神幻觉范畴的魔境

佛说:“在修止观、禅定的止定境界中, 受阴已尽者,虽然没有达到烦恼漏尽的果位,而此心可以离开形体以外。犹如飞鸟出笼,顿时已能由此凡夫肉体之身,刹那之间,上历菩萨道六十圣位的阶梯。得成意生身,随往他方,一切无碍。譬如在熟睡中说梦话的人, 虽然他对于其他一切并无知觉,但是他说的话,却是音韵清晰可辨,使在旁不睡的人,都能懂得他的语意。(换词言之:即使不利用这个肉质形体机能,也能够做到想象中所要做到的事情。)这种境界名为想阴区宇。如果妄自起心动念的妄心净尽了,乃至轻微飘忽的浮想也消除了,自性本觉的光明, 就会自然显现。犹如久受沉埋的明镜,一时之间,去掉尘垢一般。视一切众生死生始终来去之迹,都如明镜似的了然圆照。这种境界, 名为想阴已尽,这个人就能超越烦恼浊。可是若仔细观察这种来由, 还是以粗浮妄想为其根本,使身心内外发起融通自在的作用。

(1)当受阴已很清虚灵妙,再不至于被感觉所惑而遭受邪魔,在明朗而圆融的定境中,如果心里贪爱圆明的境界, 使精微的思想更为敏锐,借以贪求善巧方便,那时天魔就候得其便,飞精附人。自己不知不觉之间,口说经法,而且并不觉得为魔所着,反自说已经得达无上涅槃(自性圆寂)之境。就到一般有此同好的人那里,敷座说法。他的形体,由别人看来, 在顷刻之间,有时会变为出家比丘的形状,有时变为天主,或者妇女,或者出家的比丘尼等。有时他身卧暗室之中,会放出光明。一般愚昧无知的人,就迷信他是菩萨化身,至诚地相信他的教化。他摇荡了 人心,破坏了佛所教的戒律和威仪,暗中实行贪欲之事。口中又好说些灾祥祸福变异的事实,或者说某佛在某处出世,或说世界的劫数到了,某时某地要有刀兵战祸的灾难。以种种耸人听闻的危言,使人自相恐怖,致使他们的家财,无故耗散完了。这种境界,是被年老成魔的怪鬼所恼乱。等到魔心满足讨厌了,就离开了他的身体。他自己与弟子们, 都会陷于国法王难。所以你应当先知先觉,便不致堕入轮回。倘若迷惑不知,便会随之堕在无间地狱。

(2)当受阴已很清虚灵妙,再不至于被感觉所惑而遭受邪魔。在明朗而圆融的定境中,如果心里贪求游历,那时天魔就候得其便,飞精附人。自己不知不觉间,宣说经法, 而且并不觉得为魔所着。反自说已经得达无上涅槃自性圆寂之境,就到一般有此同好的人那里,敷座说法。他自己的形体不变,而听他说法的人,会忽然看见自身坐在宝色的莲花上面,觉得自己整体化为紫金光团一样。一般在座听法的人,也都是如此,得到平常所未曾有的经验。那些愚昧无知的人, 就迷信他是菩萨化身。淫逸其心,破佛律仪,暗地里实行贪欲的事。而又好说诸佛应化等事迹。指出某处某人, 就是某佛化身来的,某人就是某菩萨化生人间。于是使见到他们的人,就从内心发生虔诚的信仰,渐使邪见秘密兴起,消灭了佛性的种子。这种境界,是被年老成魔的魃鬼所恼乱。等到魔心满足讨厌了,就离开了他的身体。他自己和弟子们, 都会陷于国法王难。所以你应当先知先觉,才不致堕入轮回。 倘若迷惑不知,便会随之堕入无间地狱。

(3)当受阴已很清虚灵妙,再不至于被感觉所惑而遭受邪魔。在明朗而圆融的定境中,如果心里爱着绵密的妙境,殚精竭力,去澄清他的精思,贪求契合于佛心或菩萨境界中的妙用,那时天魔就候得其便,飞精附人。自己不知不觉间,宣说经法,而且并不觉得为魔所着, 反自说已经得达涅槃自性圆寂之境,就到一般有此同好的人那里,敷座说法。他自己的形体和听他说法的人们,在外表上都没有什么两样。但使一般来听他说法的人,还未闻听他的说法以前,心里就自有所悟似的。念念之间,密密移易。或者得宿命通,知道自己前生的事情。或得他心通,知道别人心里所想的事情。或看见地狱的现象。或知道人间好恶等事情, 或口里出言便成为绝妙的诗词偈语。或自会涌出一部很好而有道理的经文。大家都各自欢喜,觉得是从来所未曾有。一般愚昧无知的人,就迷信他是菩萨化身,生起迷恋他的心理。破坏了佛的戒律和威仪,暗中实行贪欲的事。 口里好说佛有大小之别。某佛是先佛, 某佛是后佛。 其中还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的分别。又说菩萨也是如此的。 使见了他的人, 抛弃了本心,跟着入于邪悟的境界里去。这种境界,是被年老成魔的魅鬼所恼乱。等到魔心满足讨厌了,就离开了他的身体。他自己和弟子们, 都会陷于国法王难。所以你应当先知先觉,才不致堕入轮回。 倘若迷惑不知,便会随之堕入无间地狱。

(4)当受阴已很清虚灵妙,再不至于被感觉所惑而遭受邪魔。在明朗而圆融的定境中,如果心里爱想追究万物的根本的知识,深深观察万物的变化性能的究竟原因,自心精明开爽,贪求辨别和分析,那时天魔就候得其便,飞精附人。自己不知不觉之间,口说经法,而且不觉得为魔所着,反自说已经得达无上涅槃自性圆寂之境,就到一般有此同好的人那里,敷座说法。他的身体自然地具有一种神秘的威力,可以摧伏一般来求法的人。他们虽然还没有听到什么,却自然地就心里佩服他。他们认为佛法所说的涅槃、菩提、法身,就在我们的肉身上。父父子子,历代相生不绝,就法身常住不绝了。并且指称现在的世界,就是佛国。另外并没有别的净土,也别无光明相好金色佛身。于是使一般接受相信的人,亡失了以先的信心,竭其身命去归依他,觉得是从来所未曾有。一般愚昧无知的人,就迷信他是菩萨化身,研究追寻他的心意所喜。破坏了佛所教的戒律和威仪,暗中实行贪欲之事。口里好说眼耳鼻舌等,都是净土。男女的两根,就是菩提涅槃槃的真实所在。他们一般无智慧的人, 就相信这些谬论。这种境界, 是被年老成魔的蛊毒魔胜恶鬼所恼乱。等到魔心满足讨厌了,就离开了他的身体。他自己和弟子们,都会陷于国法王难。所以你应当先知先觉,才不致堕入轮回。 倘若迷惑不知,便会随之堕入无间地狱。

(5)当受阴已很清虚灵妙,再不至于被感觉所惑而遭受邪魔。在明朗而圆融的定境中,如果心里爱好预知与遥远的感应之妙,精细去周流研究,贪求冥感作用。那时天魔就候得其便,飞精附人。自己不知不觉间,口说经法。 而且并不觉得为魔所着, 反自说已经得证无上涅槃自性圆寂之境,就到一般有此同好的人那里,敷座说法。他能够使一般听众,暂看见他的身体犹如百千岁以上的人。心里就生出爱慕之念,不能舍离。自己愿意献身为其奴仆,诸般供养,不觉疲劳。并且会使其在座的各人心里,觉得他就是前生的先师,本来就是他的善知识。特别生出一 种法爱,如胶如漆黏着不舍, 觉得是从来所未曾有的。一般愚昧无知的人, 就迷信他是菩萨化身去亲近他。破坏了佛所教的戒律和威仪,暗中实行贪欲之事。他的口里好说我在前世,在某一年中, 先度某某人。某某人又是我的妻妾或兄弟,所以我今世再来度他。现在与你相随不舍,回到某世界去供养某佛。或者说另外有一个大光明天,佛就住在那里。 一切如来也长期在那里休息。一般无知的人,相信他这种虚诳之言,就遗失了自己本心。这种境界,是被年老成魔的疠鬼所恼乱。等到魔心满足讨厌了,就离开了他的身体。他自己和弟子们, 都会陷于国法王难。所以你应当先知先觉,才不致堕入轮回。 倘若迷惑不知,便会随之堕入无间地狱。

(6)当受阴已很清虚灵妙,再不至于被感觉所惑而遭受邪魔。在明朗而圆融的定境中,如果贪爱知见,勤苦研究寻求宿命的来源,那时候天魔便候得其便,飞精附人。自己不知不觉间,口说经法。而且并不觉得为魔所着,反自说已经证得无上涅槃自性圆寂之境。就到一般有此同好的人那里,敷座说法。他能够使一般听众,自知前生的本业。或者就在那里,告诉某一个人说:你现在虽然还没有死,但是已经变了畜生。同时又命令另一个人,在他的后面,凭空地可以踏住他的尾巴,前面这个人果然就站不起来了。于是大家都自然而然会衷心敬仰他。 或者有人偶然在心里起了一个心念,他当下就会知道他的意思。他们除了在佛所说的戒律和威仪以外,却更加多做许多难能的苦行。诽谤出家的比丘,骂詈他的徒众。揭发别人的阴私,不避任何讥嫌。口里好说还未发生的祸福事情。 到时果然如其所说,毫厘不差。这是被年老成魔的大力鬼所恼乱。等到魔心满足讨厌了,就离开了他的身体。他自己和弟子们, 都会陷于国法王难。所以你应当先知先觉,才不致堕入轮回。 倘若迷惑不知,便会随之堕入无间地狱。

(7)当受阴已很清虚灵妙,再不至于被感觉所惑而遭受邪魔。在明朗而圆融的定境中,如果心里爱求更深的定境,严格克制自已,辛勤求道,喜欢住在阴寂的地方,贪求静谧的境界。那时天魔就候得其便,飞精附人。自己不知不觉之间,口说经法,而且不觉得为魔所着,反自说已经得达无上涅槃自性圆寂之境,就到一般有此同好的人那里,敷座说法。在他说法的地方,会忽然无端的得到大宝珠。或者在那时候,魔鬼变化成一个畜生,口里衔着宝珠,掺杂着其他珍宝或简册符牍等奇珍异物。先将这些东西授予他们,后来再附着在他身上。或者诱惑一般听众,令其藏在地下,果然看见地下明月珠在照耀着。使这些听众们,觉得是从来所没有的奇迹。他们多服食药草,平常不大肯吃常人们的好饮食,或者每天只吃一麻一麦,可是他的身体,还很强壮。这些现象,都因为是魔力所支持而形成的。他诽谤出家的比丘,随意骂詈徒众,不避任何讥嫌。口里好说各地的矿藏所在,乃至十方得道圣贤潜迹的地方。如果跟着他去看,往往也会看见些奇异的人在那里。这是被年老成魔的山林土地城隍山岳鬼神等所恼乱。或者宣讲淫秽之行,破了佛的戒律,与一般跟他学习的人,暗中实行五欲的事情。或者也能很精进地修道,完全吃食草木,做事没有定则。等到魔心满足讨厌了,就离开了他的身体。他自己和弟子们, 都会陷于国法王难。 所以你应当先知先觉,才不致堕入轮回。倘若迷惑不知,便会随之堕入无间地狱。

(8)当受阴已很清虚灵妙,再不至于被感觉所惑而遭受邪魔。在明朗而圆融的定境中,如果心里爱求神通的种种变化,而研究变化之元,贪求神力,那时天魔就候得其便,飞精附人。自己不知不觉之间,口说经法,而且不觉得为魔所着,反自说已经得达无上涅槃自性圆寂之境,就到一般有此同好的人那里,敷座说法。他或者拿着火把,用手撮弄,将火光分放于在场听众们的头上。这些听众们的头顶火光,都会自长数尺,可是既不觉得热得难受,也不会焚烧到身上,他或者在水面上行走,如履平地,或坐在空中,安然不动。或钻入瓶内,或住在囊中,乃至隔着窗户与墙垣,都可自由出入而没有障碍。只有对于兵器,还不能自在不怕。自说已经是佛,身着普通人的衣裳,接受出家比丘的礼拜。诽谤禅静和戒律,随意骂詈徒众。揭发他人阴私,不避任何讥嫌。口常说神通自在,或者也可使人们旁见佛国。这些都是被鬼力所迷惑着的人,其事并不真实。他们赞叹行淫,并不要你戒掉粗秽的行为。而且把猥亵的事, 作为传法之用。这是天地间大力的山精、海精、风精、河精、土精。或是一切草木等的积劫精魅,或是龙魅,或是寿终之仙,复活成魅。或者仙寿将终,自己计算将应死亡,他的形体不化,被其他精怪所附,年老成魔,来恼乱这些人。等到魔心满足讨厌了,就离开了他的身体。他自己和弟子们, 都会陷于国法王难。 所以你应当先知先觉,才不致堕入轮回。倘若迷惑不知,便会随之堕入无间地狱。

(9)当受阴清虚灵妙,再不至于被感觉所惑而遭受邪魔。在明朗而圆融的定境中,如果心里爱着寂灭,研究变化之性,贪求入于寂灭深空的定境,那时天魔就候得其便,飞精附人。自己不知不觉之间,口说经法,而且不觉得为魔所着,反自说已经得达无上涅槃自性圆寂之境,就到一般有此同好的人那里,敷座说法。在大众之中,他的形体忽然空了,大家都不能看见他, 再从虚空里,突然现出。如此存没可以自在。有时或显现出他的身体,空空洞洞的犹如琉璃一样。或者垂下他的手足,发出一种旃檀的香气。或者他大小便,犹如厚石蜜一般。他诽毁一切戒律,轻贱一般出家人。口里常说无因无果,一死就永远寂灭。根本没有转世后身的事,更没有什么凡夫与圣贤之分。他虽然得到空寂的功力,而仍然在暗中实行贪欲。并且使一般接受了他共同行欲的人,也能够得到空心的感觉和享受,拨置因果的道理。这是日蚀月蚀的时候,或是植物中的金玉芝草,或是动物中的麟凤龟鹤,偶然得到日月的天然精气,经过千万年而不死,变化成为精灵,存在于人世之间,年老成魔,来恼乱这些人。等到魔心满足讨厌了,就离开了他的身体。他自己和弟子们,都会陷于国法王难。所以你应当先知先觉,才不致堕入轮回。 倘若迷惑不知,便会随之堕入无间地狱。

(10)当受阴已很清虚灵妙,再不至于被感觉所惑而遭受邪魔。在明朗而圆融的定境中,如果心里爱求长寿,辛苦研究,贪求长生永岁之道,想避免转世的分段生死,希望从变易生死中,使细微的寿命之相常住,那时天魔就候得其便,飞精附人。自己不知不觉之间,口说经法,而且不觉得为魔所着,反自说已经得达无上涅槃自性圆寂之境,就到一般有此同好的人那里,敷座说法。他好说在各方世界,可以往返无阻。或者经历万里,瞬息之间,便再转来。而且果然在那边取得足资征信的东西。或者在一个地方,一间屋里。几步之内,要人东边走到西边,你就是拼命快走,经年累月也不能走到。因此使人心里发生信仰,疑心他是真佛在前。他口里常说:十方众生,都是我的孩子。我出生一切佛,我出生这个世界。我是最初的元佛。我的出世,是自然而来,并不是靠修行而得到的。这是住世的自在天魔,使令他的眷属,如遮文茶(奴神、嫉妒女)以及四天王所管属的毗舍童子(啖精气鬼神)等,候得尚未发心的人们利用他虚明清净,盗食他的精气。或者不因师教,使修行人自己可以亲见虚空中有佛现身,与他说法。自称为持有如金刚坚固的长生不死之术,可以传你,使你长命。或现出美女之身,与他盛行贪欲之事。如此不到一年,就会使他肝脑枯竭。只听他口里自言自语,不知说些什么。旁人听起来,好像与妖魅对话。这个被魔魅的人,自己根本不知道原因,多半会陷于国法王难,而且不等遭到刑戮,就先已干死。如此被魔所困恼,以至于殂殒。你应当先知先觉,才不致堕入轮回。倘若迷惑不知,便会随之堕入无间地狱。

以上所说的十种魔,时当末世的时候。在我的佛法中,出家修道。或附在人身上,或自己现形,都说已成正遍知觉。赞叹淫欲,破了佛所教的戒律和威仪。先由魔师与魔弟子们,以淫欲为修持的方法,彼此相传。都被这些邪精之类,魅惑了他的心腑。近则九生,多至百世,使令一般真实跟他修行的人,都成为他的魔眷。等到命终之后,心为魔民。更丧失了正遍知,堕入无间地狱。你现在不须要先取寂灭,即使得到无学的果位,也应当发愿留住世间,入于末法之中,发起大慈大悲之心,救度一般具有正心的深信众生。使他们不要着魔,而能得到正知见。我现在已经度你跳出生死。你应当依我所教,才是报佛之恩。这十种禅定中的境界现象,都是想阴的欲求太过,与外魔的交感互变, 所以显现这种情形。因为众生迷顽无知,不自加忖量,遇到这种现象,就迷不自识。反说已经跻登圣人的地位,实在是大妄语,结果堕于无间地狱。当我灭度以后,要把这种道理,传示于末法时期。普遍地使大家开悟其中义理,莫使天魔得其方便。保护扶持一般修学的人,使其得成无上大道。

以上《楞严经》第九卷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