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别裁》第03章 八佾(04)


秉笔直书罪罪恶恶

又怎样从春秋《左传》看得出它的“微言大义”呢?如果读懂了《左传》上第一篇的《郑伯克段于鄢》,就大概可知《春秋》的笔法。

郑伯是一个诸侯,(春秋时,王道衰微,五霸崛起。五霸中郑庄公是第一个称霸的,接下来有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等)在本篇中,孔子的“微言”在哪一个字呢?那就是这个“”字。“”是郑庄公的亲兄弟——共叔段。对兄弟是不能当敌人看待的,“”字有敌对的涵义在内,打败了敌人就是克敌,结果他对待兄弟用对待敌人的办法——事先不肯教化,不止恶于其先,而且还故意培养罪行,最后又故作仁义。因此春秋的笔法,就在这一个“”字的微言上,定了他千秋的罪状。

左丘明写这段历史怎么说呢?大家也许都读过了,我们也不妨温习一下。

郑伯——郑庄公是老大,他母亲姜氏生他的时候是寤生——迷迷糊糊在昏迷中生的,作母亲的受了惊,害怕了,于是心理学问题来了,姜氏因为这次受惊,从此对庄公没有好感,始终心里不高兴。由此可知,现代研究青少年思想问题的人要注意,有许多青少年的思想,主要都是在小的时候受到环境影响而形成的,环境上每一件事,影响他们的心理很大。譬如从小贫穷的人,尤其是孤儿,他们大多容易产生偏激心理,我也曾栽培过好几个孤贫的少年,并告诉他们,穷苦出身、孤儿出身的人,最后只走两条路,没有第三条路:一种是他将来成功了,对于社会非常同情,他有办法时,同情别人、同情社会,因为他觉得自己是从苦难中出来的,就非常同情苦难的人。另一种人成功了,对社会非常反感,对于社会上的任何事、任何人都怀疑、都仇恨。他认为自己当年有谁同情?社会?社会上哪有公平?他心里始终反感。这两种相反的心理,同样是受环境影响而产生的,至于为什么同样的原因而产生相反的结果,这又牵涉到遗传本质及教育等等问题了,如参照上文“学而不思……”这段,便可思过半矣。所以有许多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办孤儿院,办得无论怎么好,孩子还是有反感。对自己的孩子骂了以后,孩子虽然生气,但过了一会儿就忘了。假如孤儿和那些有心理问题的孩子挨了骂,他不会生气,可是他永远不会忘记,因为他天生有反感。所以研究社会、研究政治,这多方面的学识,一定要注意。

讲到这里,就知道郑庄公的母亲姜氏有了心理偏见,而孩子在这种环境之下长大以后,就产生不正常的心理了。后来姜氏又生了一个孩子段——次子。在中国古代,长子是继承官位的,将来继承诸侯的当然是郑伯。中国有句老话:“皇帝爱长子,百姓爱么儿。”就因为长子是继承人,而老百姓则往往喜欢年老时生的孩子。可是姜氏生了第二个孩子后,告诉丈夫,希望将来由次子继承王位,但基于传统习惯是不可以的,所以后来还是由郑庄公继位做了诸侯。姜氏就要郑庄公让弟弟段到“”这个最好的地方去做首长。而郑庄公对妈妈说,“”这个地方并不好,是艰苦之地,没有发展的价值,既没有经济价值,又不是政治重心,把弟弟派到这样一个地方去不太好,还是换一个地方好,叫妈妈另外选一个地方,结果把弟弟封到“”这个地方去。实际上“”在当时郑国,是军事、政治上的重镇,他不敢养痈贻患,因此,郑庄公用了权术,说了一篇假仁假义的话,骗了母亲。孔子写这一段,这是说郑庄公没有用道德,而用权术。

后来,母亲姜氏和弟弟“”要起来造反,招兵买马,积草囤粮,已经有了反叛的明显迹象,左右大臣都向郑庄公报告,郑庄公明明清楚了,但说没有问题,姑且等等看吧!意思是说,他的狐狸尾巴还没有露出来,要培养他把狐狸尾巴露出来,再处理他。这就是政治上古代奸雄权术中的一套,道德的政治,绝对不可这样。两者的差别也就在这里。尤其对亲兄弟,应该感化他,把这件事情坦然地告诉母亲来处理,不应该像培养敌人罪行那样培养他,最后母亲与弟弟通同造反,郑庄公出兵灭了这个弟弟。所以历史上有人说,曹操培养了刘备和孙权,以便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个手段是效法郑庄公的,因此便指历史上第一个奸雄是郑庄公。

孔子著《春秋》为什么用这件事开始呢?这就是说明社会的变乱,并不是普通人能够引导的,都是权臣、有地位的人变坏了风气,所谓乱自上生,所以上面讲到季氏旅于泰山的故事,孔子说:“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也就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