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总术第四十四


【题解】 《总术》篇居《文心雕龙》创作论部分的最后,是一篇关于写作之术的总论,也可视为一篇创作论部分的小结。刘勰对写作之“木”是非常重视的。他明确地提出:“文场笔苑,有木有门”,他认为掌握了写作之术去写作,就像精通棋术的高手,在有限的棋盘内,灵活地运用千变万化的招数,能够清醒自觉地“控引情源,制胜文苑”。

刘勰论文的特点之一,是他的每篇著述都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在刘勰看来,当时又坛上的一个严重问题,由于“多欲练辞,莫肯研术”,以至于玉石不分,美丑不辨,精者、博者、辩者、奥者与匮者、芜者、浅者、诡者,像某些璞玉与石头一样,表面上相似,而其实质内涵是大相径庭的。刘勰批评“多欲练辞,莫肯研术“,并不是只要“研术”,而不要“练辞”。他只是从相对意义来说不应当顾此失彼。在“研术”的前提下,他还是很重视“练辞”的。在“练辞“本身,刘勰所反对的只是穿凿取新、采滥辞诡、逐奇而失正的倾向。

刘勰论文一贯重“大体”,轻“纤细”,以形象的比喻说,要保证一尺的正确,而不必拘泥于一寸,要保证一丈的正确,而不必拘泥于一尺,宁可放弃枝节的细巧,以争取整体的完美。这种思想,在《总术》篇中也集中、突出地表现了出来。

综观《总术》篇全文,它虽多有歧见和疑义,但它对后世的影响,却每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这不仅是它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文场笔苑,有术有门”的科学性论断,给古今文坛上的“天才论”、“不可知论”以有力的驳斥;也不仅是他批评了“多欲练辞,莫肯研术”的错误倾向,论证了“执术驭篇”和“弃术任心”的不同结果,给写作者以有益的启发和指导;而更应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它在论述中所表现出来的那些朴素的辩证观点和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总术》篇在《文心雕龙》创作论部分中,确实具有“提掣纲维,指陈枢要”的意义。

本篇的主要歧疑之处是对“总术”的内涵的理解。《总术》篇作为创作论部分的“总论”,则涵盖了创作论部分十九篇的全部内容,而不是对其中某一局部或某一篇的专门论述。《总术》中所言之“术”,并非某一特定的、具体的”术”,而是《文心雕龙》所有篇章中,特别是创作论十九篇中所言之“术”的总称。至于《总术》篇中的“总”字,龙学家们多释为“总持”、“掌握”、“驾驭”之意。这似乎是着眼于《文心雕龙》的读者,亦即一切写作者而言的。从这一角度看,所谓“总术”,就是要求写作者全面掌握写作规律、原则、体制和方法。这是言之成理,并有实践意义的。但从《文心雕龙》的作者方面来看,“总术”之“总”,又有“总合”、“总会”或“汇总”,即综合概括的意思,这与把《总术》篇作为“序言”和“总论”之义相吻合,也是持之有据的。

【原文】

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诗》、《书》,别目两名,自近代耳。颜延年以为∶“笔之为体,言之文也;经典则言而非笔,传记则笔而非言。”请夺彼矛,还攻其楯矣。何者?《易》之《文言》,岂非言文?若笔为言文,不得云经典非笔矣。将以立论,未见其论立也。予以为∶发口为言,属翰曰笔,常道曰经,述经曰传。经传之体,出言入笔,笔为言使,可强可弱。《六经》以典奥为不刊,非以言笔为优劣也。昔陆氏《文赋》,号为曲尽,然泛论纤悉,而实体未该。故知九变之贯匪穷,知言之选难备矣。

凡精虑造文,各竞新丽,多欲练辞,莫肯研术。落落之玉,或乱乎石;碌碌之石,时似乎玉。精者要约,匮者亦鲜;博者该赡,芜者亦繁;辩者昭晰,浅者亦露;奥者复隐,诡者亦曲。或义华而声悴,或理拙而文泽。知夫调钟未易,张琴实难。伶人告和,不必尽窕瓠之中;动角挥羽,何必穷初终之韵;魏文比篇章于音乐,盖有征矣。夫不截盘根,无以验利器;不剖文奥,无以辨通才。才之能通,必资晓术,自非圆鉴区域,大判条例,岂能控引情源,制胜文苑哉!

是以执术驭篇,似善弈之穷数;弃术任心,如博塞之邀遇。故博塞之文,借巧傥来,虽前驱有功,而后援难继。少既无以相接,多亦不知所删,乃多少之并惑,何妍蚩之能制乎!若夫善弈之文,则术有恒数,按部整伍,以待情会,因时顺机,动不失正。数逢其极,机入其巧,则义味腾跃而生,辞气丛杂而至。视之则锦绘,听之则丝簧,味之则甘腴,佩之则芬芳,断章之功,于斯盛矣。

夫骥足虽骏,纆牵忌长,以万分一累,且废千里。况文体多术,共相弥纶,一物携贰,莫不解体。所以列在一篇,备总情变,譬三十之辐,共成一毂,虽未足观,亦鄙夫之见也。

赞曰∶

文场笔苑,有术有门。务先大体,鉴必穷源。
乘一总万,举要治繁。思无定契,理有恒存。

【译文】

当今文人们常说:文章有“文”有“笔”,认为无韵的是“笔”,有韵的是“文”。但文章中的辞采是为了充分发挥语言之表现力的,理应包括《诗经》、《尚书》,把文章分为“文”与“笔”,各自另立名称,是近代才有的事。颜延年认为:“笔”作为一种文体,是有文采的“言”;经典则是没有文采的“言”,而不是有文采的“笔”;传记是有文采的“笔”,而不是没有文采的“言”。请试用他的矛转而攻击他的盾吧。何以要这样呢?《易经》中的《文言》,难道不就是有文采的“言”吗?如果“笔”是有文采的“言”,那就不能说经书不是“笔”了。按照他的逻辑来立论,实在看不出这种论点的根据。我认为:张口说话就是“言”,书写出来就是“笔”。讲恒久不变之理的是谓“经”,阐述经典的叫做“传”。“经”与“传”这两种文体,都是把语言用笔记了下来,而“笔”是为“言”所驱使,为“言”服务的,其文采可多一点,也可少一点。“六经”以其典范、深刻而不可更易,并不是以“言”或“笔”来区分优劣的。前人陆机的《文赋》,号称对文章写作的论述要曲尽其妙,其实只是一般化地谈论了些细枝末节,而没有抓住主要问题进行全面翔实地阐发。由此可知,不是文情变化的规律已经穷尽了,而是妙识文理的人难得其全。

精心写作的人,竞相追求文章的新奇华丽,多愿意雕饰文辞,而不肯钻研、探究写作的规律、原则和方法。平常的石头,有时混杂于璞玉;而美好的璞玉,有时又被视同石头。精练的人为文扼要简明,贫乏的人作文也显得很单纯;渊博的人文章写得丰足、完善,芜杂的人文章内容也相当繁富;善于思辨的人为文昭畅明晰,浅薄的人也会把文章写得非常显露;长于深思的人为文蕴藉含蓄,奇诡怪异之人也能把文章写得隐晦曲折。或则是内容美好而声韵无力,或则是事理拙劣而文辞鲜润。我们知道,调和钟律不容易,校正琴弦也很困难。调钟的乐师虽说钟律和谐了,但并不一定宏声微音都恰到好处;弹拨琴弦能奏出各种乐曲,但何必从始至终地穷究每一个音韵呢?魏文帝曹丕用演奏音乐来比喻文章的写作,是言之有理的。不砍断错杂、盘结的树根,无法验证斧斤是否锋利;不解剖深奥的文理,就识别不清作者是否具有精通写作的才能。要具有精通写作的才能,必须懂得写作的规律、原则和方法。如果不能全面了解文章写作的各个方面,不能从根本上辨识清楚文章写作的原理、原则,那怎么能控制与导引“为文之用心”,而在文章写作范围内取得“胜券”呢!

由此可知,掌握了写作之“术”来驾驭、安排篇章,就像善于下棋的人精通各种招数;放弃写作之“术”,随心所欲地去写文章,则像赌博那样去碰运气。像赌博那样去写文章,只是凭靠着偶然的巧遇,虽然前面取得过成绩,但到后来就难以为继了;内容少了,不知怎样使之得到补充和发展;内容多了,也不知怎样加以删节,是多是少都迷惑不解,怎能主动地识别文章的美丑、优劣呢?至于像善于下棋的人那样去写文章,那么他所掌握的写作之“术”,就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他按部就班,调整思路,等待着情理酝酿成熟,继而顺应有利的时机,虽有所变通,但又不背离写作的基本法则。按照规律充分运用了写作之“术”,又极为巧妙地“因时顺机”,那么义理和情味即飞腾、跳跃似地生发出来,辞采和气韵也纷纷扬扬,竞相涌现。看上去就如锦缎上的彩绘,听起来就像美妙的乐曲,品尝则滋味非常甘美,佩戴则有鲜花的芳香:文章写作的功效,达到这种程度,就极为可观了。

骏马虽然跑得快,但缰绳不能太长,即使只有万分之一的多余部分,也会妨碍骏马驰骋千里。何况各种文体具有多种不同的写作之“术”,它们需要组合在一起,相互依存,如果有某一个方面不协调,那整个论著也就散乱了。之所以把《总术》单独作为一个篇章,排列在书中,目的在于全面地总结、概括文情的变化,好比把三十根车辐都集中在车毂上,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轮子,这虽不足以为大家观赏,但也是浅陋之人的一种见解。

综括而言:在文章写作的园地里,是有规律、方法和门径的。一定要先掌握写作的基本要领,学习、借鉴则一定要追溯本源。掌握规律以驾驭千变万化,突出要义而梳理纷繁。文思虽没有一定之规,写作的原理则是恒久不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