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沟桥抗战》 战前心理战


“七.七事变”前,日军不断在平津市区及近郊军事演习。其中一个重要用意就是对中国军民进行威慑,力图在心理上首先压对方。在日本人看来,当时中国人畏惧日本,已成普遍心理,一经恫吓,没有不屈服的。他们这服灵丹妙药,不想在当时已经威震中外的29军官兵面前竟失掉效力,不仅不买小日本的账,还与敌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大胆实施了心理反威慑。

日军在北平西郊举行的坦克步兵巷战演习时,日军出了宛平县城西门,已经到了卢沟桥桥头,根据双方协议,不再通过石桥,而向北行约一公里,再越过铁路,到了大瓦窑村附近,准备开始演习。这次日军行动路线,实际上等于拐了一个90度的直角,按正常行路,是舍近求远,根本无需通过宛平县城,从丰台可直达大瓦窑。显然,日本人要通过此举向中国人示威。

中国人也不甘示弱,在演习的宛平县城街道两旁,中国军人的岗哨如同路边行树,一直伸延下去。这些哨兵身着英式军服,手持上好枪刺的步枪。因29军非常重视士兵身体素质的训练,所以,每个士兵身体精壮,站立如桩,瞪着眼睛,看着日军的步兵和坦克从他们的眼前过去。巡视将军们还经场表彰他们:“没给中国人丢面子”

1937年6月份以后,丰台日军以卢沟桥守军为假想敌的演习日渐升级,先是日出而来,日落而回,后来变成日暮而来,日出而回,再后不分昼夜,甚至连日连夜持久演习。先是一般空弹训练式的演习,后是实弹实战式的演习。一般地说,日方演习的目的性比较强,如:以某街某巷为目标的巷战演习,以某地某军为假想敌的进攻演习等。而中国军队的演习目的朦胧,大都属“示威”性的演习,就是“不蒸馒头蒸(争)口气”。对于敌方的特点,可能发生的情况,敌方战斗力,将领用兵方法等很少考虑。 有一天,日军丰台一木清直大队所部在骑着高头大马的军官带领下,神神气气、威威风风地进了宛平县城东城门,向西门缓缓前进。这位军官轻轻策马,左顾右盼,只见持枪携大刀的中国士兵密密排列在路的两旁,有点像仪仗队。这更加显露出大日本帝国军人的威风!日军的战马虽然也训练有素,可是它究竟不是天皇宝驹“初雪”,经常见到这样阵仗,这马感到眼生,恰恰此时站在路旁的中国士兵的大刀在阳光下一闪,刺眼的闪光射向马头,这军官的坐骑一惊,向路旁躲去,一脚踩到了一棵小树,小树在马蹄下倒下去。小树边站着一个中国的持枪岗哨。这个年轻的士兵一见树倒,伸手抓住马头的辔头,冲着日本军官吼道:“罚款两角”

这次日军军官开始很横,要兵戎相见。中国官兵围了过来,说他损坏中国树木,必须赔偿。他回顾左右,见所率中队已经走到城池正中,四面城墙上枪口向内架着机枪,也许四周建筑之中还有伏兵。一旦动手,中国人岂不是在瓮中捉鳖,首先是自己受皮肉之苦。好汉不吃眼前亏,他衡量利弊,还是红着脸很不情愿地掏出了两角钱。

“两角钱”事件在当时广为传诵,民众赞誉士兵爱国行为。

1937年7月7日下午,驻丰台日军河边正三旅团第1联队第3大队第8中队,由中队长清水节郎率领到达卢沟桥以北龙王庙附近。当晚,日军在龙王庙、大瓦窑一带实施演习。

10时许,宛平中国守军第29军第37师第110旅突然听到城东北方向响起枪声,便严密注意日军的动态。

夜12时许,日本驻北平特务机关长松井太久郎给冀察政务委员会外交委员会打电话,诡称:有日军陆军一中队,夜间在卢沟桥演习,仿佛听见由驻宛平城内之军队发枪数响,致演习部队一时呈混乱现象,失落士兵1名,要求进入宛平城搜索。29军军部拒绝了日军的无理要求,并答复说:卢沟桥是中国领土,日本军队事前未得我方同意在该地演习,已违背国际公法,妨害我国主权,走失士兵我方不能负责,日方更不得进城检查,致起误会。

7月8日晨2时许,日军由丰台增派的部队在第3大队队长一木清直率领下与清水节郎所部会合,按计划占领了宛平东北的沙岗。冀察当局为防止事态扩大,同意双方派员前往调查。中方委派宛平县长王冷斋、冀察政务委员会外交委员会专员林耕宇、冀察绥靖公署交通处副处长周永业与日方的冀察绥靖公署日本顾问樱井德太郎、日军辅佐官寺平忠辅和秘书斋藤进行谈判。

晨5时许,双方尚在交涉中,日军即下令向卢沟桥一带的中国军队发动攻击,并炮轰宛平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