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谋略》1.7 自卫原则,胜利原则,体战原则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由于民族矛盾上升而发生分化,分成左、中、右三派。左派在抗日爱国上与共产党有共同语言,右派虽然也有赞成抗日的一面,但坚持反共立场不变,所以毛泽东称其为反共顽固派。中派处于两者之间,应当争取,左派更不用说,是共产党应该团结也可以团结的对象。问题是右派。毛泽东用团结争取左派和中间派的办法孤立了右派。但右“派还存在,还在不断地反共溶共。怎样对付这样一帮反共顽固派?

整个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与国民党顽固派之间联合和斗争的关系都十分微妙。对顽固派无疑必须团结,因为他们也处在抗日统一战线中,不团结就有可能使他们脱离统一战线,投到民族敌人的怀抱。但是顽固派又有其反共的一面,如果共产党为了维持和他们的统战关系而一味退让,就会被他们同化、吃掉。因此又有斗争的必要。如果斗争得不当,又会导致统一战线分裂。

怎样斗争才算得当呢?毛泽东采取了三条原则:一是自卫原则。斗要斗得有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人家打到头上,不能不给予有力还击,但是也不可无缘无故去进攻人家,输掉理由。输掉理由,在政治上就陷入被动,就被视为破坏了统一战线。二是胜利原则。不斗则已,要斗就要斗得对我们有利,决不同时打击许多顽固派,天天打,到处打,打又打不出个名堂,空耗精力而又不足以服敌。只选择最反动、最不可忍的打,而一打就打个痛快,让他知道厉害,不再敢轻易冒犯。三是休战原则。不要无休止地斗下去,要有所节制。当顽固派的进攻被我们打退后,在他们没有举行新的进攻之前,我们应该适可而止,使斗争告一段落,并且主动地与他们讲团结,表示友好和大度,以便巩固斗争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