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华民国史》南京政权的意识形态、结构和职能的行使


1927年以后,在蒋介石手中形成的这个政权,既不是极权主义的,也不是民主的,而是在政治领域中不稳定地处于二者之间。它的结构建立于1928年10月政府的改组中,即使 1949 年以后,在台湾依然保留了它的基本特点。新政府的蓝图是由孙逸仙在三民主义的讲演和在《建国大纲》中草拟的。政府整个结构的基础,是孙逸仙的训政概念。孙逸仙矢志于民权目标,但他也深信中国民众尚未准备好担负起自治的责任。所以,他曾论断国民革命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军政时期,这时革命党人要依靠军事力量巩固政权。1928年6 月占领北京后,国民政府宣告革命的第一阶段完成,此时已进入第二阶段,即训政时期。在这个阶段,革命党,即国民党,代表民众行使国家主权;同时,要在各地训练民众实行自治。通过选举县长、召开县代表大会和制定法律,以便县一级能充分实行自治,这样民众才能受到教育,准备进入革命的第三阶段,即民主的宪政时期。

训政表面上的意思是国民党代表民众实行“以党治国”。党治在制度上表现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中央政治会议被授予的权力。中央执行委员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代表大会短暂的会期除外;在南京的10年,只召开了三次)。中央执行委员会特别是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党治的指导原则和全面指导党务。

中央政治会议是联结党和政府机构的桥梁。虽然它只是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一个下属委员会,但它至少形式上是指导国民政府的最高权力机关,兼有立法和行政职能。作为立法机构,它能创制法规或传达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决定给政府。作为行政机构,它有权向政府提供一般指导和监督政府。于是,从理论上说,中央政治会议对政府的文职部门实际上行使无限的权力。事实上,中央政治会议也是政府权力之所在,因为中央政治会议的主席是蒋介石。

按照孙逸仙的具体规定,在中央政治会议之下,制定了政府的五院制。五院制与孟德斯鸠的政府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说相似。然而,除政府的上述三个分立部门外,孙逸仙又加上两个显然来自传统制度的部门。这两个部门是考试院(通过文官考试决定政府雇员资格)和监察院(类似旧王朝监察政策和官吏品行的御史制度)。在五院中,行政院居首。行政院院长充当总理,指导所属各部,如外交部、财政部、教育部、商业部等等的工作。

然而,只注意国民党政府的结构,或者比如说,只注意行政院和立法院的表面关系,将是错误的。因为无论蒋介石在党、政、军中拥有何种正式职位,他都对整个政体行使最高权力。他执行这一权力极少顾及正式的指挥系统。何廉曾任蒋介石顾问,他回忆说,“委员长走到哪里,政府的真正权力就行使到哪里。就职权而言,他领导一切”。或者,正如一位美国外交官在1934年观察到的,“蒋介石的影子遍布各个角落。〔如果没有来过南京〕我将不愿相信他控制政府达到如此明显的程度。他的利益触及哪里,哪里就有政府的活动;而在别的地方,如果不是瘫痪,至少是听任政策放任自流”。

由于蒋介石对政权实行高于一切的控制,和他好置正式指挥系统于不顾,政府——作为制定政策和进行管理的机构,日渐失去活力。官员们确实制定了很多社会的和经济的重建计划,立法院也努力起草了新的法律和宪法草案,然而,许多这类政府活动都与政治现实关系不大。因为民事机关既无经费支付其各种计划,也无权实施其各种决定。例如,在30年代,只有全部预算的8%到13% 拨充民事官僚机构的管理维持费——而军费支出却大得多。宋子文——任财政部长直到1933年——竭尽全力限制蒋介石的军费开支,以便政府能把和平时期重建的任务进行下去,但是,蒋介石不予理会。这样,文职政府仍始终从属于蒋介石和军队的利益,从未发挥自己的作用。

由于蒋介石把革命运动改造成军事独裁政权,党——国民党——甚至比政府的行政机关更萎缩。孙逸仙把党看作权力的根本所在,看作宪政以前两阶段管理民权的受托者,而蒋介石却使党软弱无力。1929年以后,由于党的左翼受镇压,国民党没有起到独立的作用。它只不过成为南京政权的宣传、新闻和历史研究的机构。

党的削弱,连同旧式官僚和军阀在南京政权里的地位显赫,使先前理想主义的党员士气低落。一位以前的国民党员回忆,他“和许多……同学一样,原来参加国民党,是相信国民党是唯一能在中国摧毁地方军阀,长期掌握权力的力量”。然而,由于蒋介石对国民党运动的非激进化,他和像他的许多人一样,“可以理解地对国民党感到幻灭,我们中许多人事实上退了党”。党员资格仍然是政府聘用人员的必要条件,但是,在30年代,党成了空壳;它的作用——正如杨格所说——正在变得“几乎有名无实”。

然而,国民党继续存在,因为该党的委员会和全国代表大会为蒋介石作出的决定提供合法的图章。因此,不管多么容易识破,党也提供了一点实质性的东西,使这个政权能够声称它不是军事的和个人的独裁政权,而是——依照孙逸仙的教导——代表民众的一党独裁政权,直到民众能担负起自治的责任为止。

国民党政权在性质上是矛盾的:有时它专横暴虐;有时它又屈从软弱。国民党政权以集权主义为借口,它的权力主要来自控制了一支优势的军队。因此,只要为国民党军警力量所能及,不论个人或团体向它的权力挑战,或批评它的政策,往往会受到它强有力的压制。例如,工会在20年代中期力量强大,组织严密,高度政治化;1927年以后,这些工会的领导人就被撤职,而由这个政权的代理人接替。工会的指导原则已不是阶级斗争,而是与雇主和政府合作。独立工会活动受到禁止,工会变成了这个政权的软弱顺从的工具。

自五四运动(1919年)以来,学生运动是全国政治中的一个有力的因素,如今也受到压制——虽然不如对待工会有效和持久。例如,1930年,国民党的训练部取缔一切非学术性的学生团体,除非受到党的严格管理。同时,学生被要求专心读书,避免参加政治活动。然而,学生依然是这个国家最热心的爱国群体之一。在1931—1932年和以后在1935—1936年,当日本帝国主义的压力上升,而南京当局看上去是躲在绥靖政策之后时,学生的爱国热情迸发为游行示威,抵制日货,甚至殴打政府官员。南京政权对学生的这些抗议,最终一概以武力回答。它不信任任何非政府发动和控制的政治运动,而对学生鼓动者中有少数共产党人的事实又过分敏感,至少有一千,很可能有好几千学生被投入监狱。政府的告密者在班上出现,出其不意地搜查学生宿舍和同学突然失踪,使学生感到恐怖。这样,南京政权在控制作为一股政治力量的学生运动方面,基本上是成功的。然而,为取得这种成功,南京政权同学生疏远了,在政治上把学生推向左倾,其中许多人终于变成了共产党员。

政治镇压是国民党统治的一个主要手段。早在1929年和1930年,当时贪污腐化、派系倾轧和管理无能再也掩饰不了,南京政权就不再能得到民众的支持。《北华捷报》在1930年5 月写道,“与不到18个月前的热情相比,今日所有中国人中的绝望感,也许是最糟的一点”。三年后,颇有声望的《国闻周报》评论说,“民众厌弃国民党之心理,为不可讳言之事实”。

南京政权决心镇压这股正在兴起的不满浪潮,加剧对批评政府者的控制。政治上的反对者遭暗杀;爱报导缺点的新闻记者被逮捕;报纸刊物受检查。因为政府对领土的控制依然受到限制,批评政府者可以避居到外国人管理的租界,或者是蒋介石的政敌控制的省份,如张学良的湖北省或陈济棠的广东省,以求相对地安全。所以,南京的10年时期,中国不乏智力的和政治的活力。然而,在南京控制的华中地区,对蒋介石政策的反对却是沉默的。任何组织和群体,若要对该政权的权力或政策加以限制,不是被解散,就是被该政权强加控制,使之无害。

然而,正如阴阳之间的关系一样,南京政权独裁主义的性质,也由它本质上的虚弱予以平衡。派系活动和贪污腐化,腐蚀了国民党运动早期的革命精神;蔓延的官僚作风窒息了它在政策上的积极性。所以,甚至这个政权本身也缺乏足以使它实现孙逸仙纲领目标的动力、献身精神和效率。但是,南京政权之虚弱,还因为它在社会上缺乏稳固的基础。所有强大的现代民族国家的一个特点是,人口相当大的部分被动员起来支持政府的政治目标。而国民党人在重视政治控制和社会秩序的同时,不信任民众运动和个人的首创精神;所以他们不能创造出那类基础广泛的民众拥护,在20世纪,民众拥护才能导致真正的政治权力。

由于存在这些固有的弱点,南京政权有时不得不勉强地迁就现存社会秩序的领袖,最显著的是地主和资本家。确实,这种自我适应引起了许多——也许大多数——非国民党作家断定,国民党政权是那些阶级的阶级工具。而且,事实上,资本家和地主的利益有时的确与这个统治政权的利益颇为一致。例如,由于地主的反对,南京政权甚至对温和的减租法令也不予执行。而且,南京的领导人有时竭尽全力维持地主制度。例如,收复了共产党人曾实行土地重新分配的那些地方以后,国民党人的惯常做法是剥夺耕种者,把土地归还原地主。这种政策有时格外难以实施,因为共产党人在一些地区掌握土地已达六年以上,界标和地契在许多情况下早已被毁。

南京政权也与国内更有实力的银行家关系密切。在把重要的土地税征收权交给各省之后,中央政府从未设计出一种以税收或国营企业支持财政的办法。因此,它就借款,政府岁入约有1/5 来自公债或银行贷款和透支。所以,南京政权一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银行和银行家。而银行则从这种关系中获得巨大的利益,特别是因为政府通常以低于面值价——往往仅为面值的60% 至75% ——把公债出售给他们。这样,银行给政府贷款往往可得12% 到25% 的年利润。许多同时代人,从而断定国民党政权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

的确,资产阶级及地主阶级的利益与南京政权的利益是部分一致的。它们都反对社会革命,都害怕共产党,都对动员农工表示怀疑。但是,它们的利益有时也相互冲突。1927—1928年,当南京政权采取恐吓、敲诈和绑架的手段为北伐最后阶段筹款时,资本家第一次知道了这一实情。1935年,政府又剥夺银行家行使的一切政治权力。仅仅凭借发行新政府债券,迫使私有的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接受这些债券充当资本,孔祥熙一举使政府成为两家银行的大股东。采用相同的策略,孔祥熙迅速控制了几家规模较小的私人金融机构;截至1937年,南京政府控制了全国银行资产总额的近70% 。这些金融策略,有效地结束了银行家作为政治压力集团所起的作用,并且确定无疑地表明,是南京政权控制了资本家,而不是资本家控制了南京政权。

地主的长远利益也常常与南京政权的长远利益相冲突。这些地主通常希望维持乃至增强对地方的控制。他们组织民团,开办学校,经办工程等地方项目。他们也收税,表面上用于支持这些事业,可不知有多么大的部分税收落入了地方士绅的腰包。形成对照的是,南京政权竭力扩大其控制,继续不断地把它的行政、财政和军事权力推行到村。例如,已提出的税制改革预示要恢复对地主拥有的土地的税收,而多年以来,甚至几十年以来,这些土地是不为税收官员所掌握的。中央政府试图把它的干部安置在地方政府的职位上,同样预示着要把地方士绅逐出能带给他们权力、晋升和财富的位置。因此,在南京政权和这些地主之间,在利益及目标上有着根本的矛盾。

然而,在南京的10年,这些矛盾引起的冲突常常被缓和下来,要么也仅限于局部,因为当时南京政权的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共产党和日本的问题上,而不在地方行政问题上。因此,在这10年当中,政府和地方士绅的关系,可以说成是相互容忍和有限的合作。但是,径直把阶级性质归于国民党政权,而不提它与地主及资本家的重要分歧,就掩盖了它的根本性质。因为它首先依赖的是军队的支持,其他一切都是由这一事实产生的。国民党政权并不在任何基本方面对这个或那个社会- 经济的阶级负有责任,或者对它本身之外的任何力量负有责任。在许多方面,国民党政权就是它本身。这是一个根本的原因,说明为什么国民党政权的现代化和发展的冲力那么微弱;为什么国民党的官僚政治,尽管贪污腐化和行政上无生气,却能维持那么久;为什么国民党政权以那么少的新面貌或新思想,却能维持二十余年。当然,国民党政权的有些成员是开明、能干、具有献身精神的。然而,大多数成员却利用这个政权的制度性质,来尽量扩大自己的权力、声誉和财富,而不是为国家的幸福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