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重臣:张之洞评传》4.3节 反对议和,加固两广边防


镇南关—谅山大捷,给予侵略者以沉重打击。法国茹费理内阁因此而垮台。这正是中越方面驱逐法军出越南的大好时机。但是,清廷的软弱,断送了前线军民浴血奋战的胜利成果。

中法战争全过程中,双方打打谈谈,谈谈打打,外交接触从未中断。光绪十一年(1885 年)以前,法军在陆、海各路均占据优势,因而谈判态度蛮横。英、美、德等国出于各自目的,也从中插手,压迫清政府就范。无奈法方条件过于苛刻,清廷实在难以接受,谈判陷于僵局。正当此时,前线传来镇南关—谅山大捷的消息。李鸿章认为“当藉谅山一胜之威,与缔和约,则法人必不再要求。”他向慈禧提出“乘胜收束”的主张,并以此为基本立场,重开谈判。为了使谈判能顺利进行,清政府下令:越南宣光以东战线,四月十五日停战,二十五日撤兵;宣光以西战线,四月二十五日停战,五月五日撤兵;台湾方面,四月十五日停战。

上谕传至前线,军民群议沸腾。之洞于当天即致电总理衙门:“冯军刻必进攻北宁,大胜后方可言和”。第二天,他又致电慈禧:“款未定,万万不可撤兵。臣之洞谨昧死上陈,恳圣明熟思。”与此同时,他与冯子材、王孝祺、苏元春等紧急磋商,希望冯、王两军抢在四月十五日停战日期以前,攻克军事重镇北宁。可惜护理广西巡抚李秉衡从中作梗,未能实现。朝廷亦知之洞及前线军民的不满情绪,惟恐他们的行动影响重开和谈,严令“防军如期停战,撤回边界……倘有违延,朝廷固必严惩。”诸军不敢抗令,挥泪撤兵。之洞致电冯子材:“事权不一,洞能请之;需饷需械,洞能筹之。班师迫促尽弃前功,已得越疆仍还法虏。事机可惜,边患何穷!”抱憾之情,溢于言表。之洞是反对议和的。他致电李鸿章:“去岁奉电传上谕:‘法人无理,已饬决故。嗣后如有以和议进者定即军法从事!’此次进和议者为谁?”李鸿章毕竟心虚,把责任推给海关总税务司英人赫德:“查进和议者‘二赤’,我不过随同画诺而已。”当议和已成既成事实后,之洞只好寄希望于慎重订约,尽力维护主权,保护前线将士浴血奋战的成果。他电函李鸿章:“今议详约,万望力争,天下责望,惟在公也。”“画押宜慎,关系国家万年之计。”为此,他恳请朝廷将议约草案“发沿海沿边疆臣筹议”,但是,未被采纳。和约签字前夕,之洞在给左宗棠的电报里,倾诉衷肠:

闻详约十条数日内即画押,无非利法害华之事。洞请发沿海、沿边疆民筹议,不报。洞前后电奏二十二次矣,三争撤兵,余争条约、地界、商务、刘军、义民;初则切责,后则不报。人微言轻,无术挽救。若再草草画押,后悔曷追!

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1885 年 6 月 9 日),李鸿章与法国公使德诺在天津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十款》。条约承认越南为法国的保护国,中国应对“法国所办弭乱安抚各事。无所掣时”。西南边境对法开放通商,“中国与北圻陆路交界,允准法国商人及法国保护之商人,并中国商人运货进出”。中越修筑铁路应“向法国业此之人商办”。法军撤出台湾、澎湖。这样,法国虽然在战场上大败,但却在谈判桌上得到了它想得的权益,达到了其发动侵略战争的主要目的。中国不败而败,法国不胜而胜。

对战争如此结局,之洞“愤愤欲死”。事已至此,他所能做的,只是在职权范围之内尽力维护已经得到的成果,用他自己的话说,便是“疆臣之职,一在用兵力以相慑制,一在结民心以固藩篱,一在考地理以资折辩。”

黑旗军在中法战争中功勋卓著,法军恨之入骨。而清廷方面虽有所借用,但归根到底仍视之为异已。《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十款》第一款载明“倘有匪党在中国境内会合,意图往扰法国所保护之民者,亦由中国设法解散,”便是为加害刘永福及黑旗军埋下的伏笔。法国还以黑旗军的撤退、解散作为交还澎湖的条件。之洞对此了然于心。“法恶刘、总督恶刘、北洋恶刘、岑师恶刘。法恶之而甚畏之,故约以此为首。”他的态度是,应从维护民族利益、国家安全的角度来对待刘永福黑旗军,“推诚相待,善为拊循,勿以节殉为词而遽罢其兵,勿以部众细事而苛绳不已,庶几平日无嫌,缓急有用,则所以厉海内忠臣猛士之气,即所以绝敌国妄生窥测之心,于海防大势不无裨益。”为此,他为如何安置黑旗军颇费心思。“留越法不许,屯滇岑不许,处粤边必生衅,处腹地必累刘,洞皆不敢允。”考虑再三,“该提督惟有依鄙人左右为便,有军务时既便于任用,兼可娴习礼节,与官场各衙门熟习联络,为东将居东地,此久计也。”他于省城东门外十五里之龙泉冈为其修筑营房以为驻扎之区。在《刘永福到粤折》中,之洞称刘“为人沈静骁鸷,知恩畏法,勇而有谋,深明洋战窾要,又肯讲求,后门枪炮是其所长;特生长边鄙,质地甚朴,听言易受人欺,吝惜财物,不忘人过,是其所短。至于不识文字,性情间有暴急之处,乃武将常情,无足为异。其治军纪律在越则甚疏,入关则甚整,是本有治众之才,但视其加意与否。”

当然,张之洞竭力护持刘永福黑旗军,也包含着用纲常伦理改造它,使其服务于清廷统治的深一层用心,但这样做毕竟保存了抗敌有功的良将名师,有益于国家民族。

和约签订以后,“越全属法,边患无已”,“款局虽定,边防难撤”。之洞为加强两广边防,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调整防军布署。之洞认为,广西与越南接壤处,山崖纷歧,路路可通。边境重镇龙州,“视全桂腹地,东省上游。据有建领之势,实为两粤利害所关”。之洞将广西提督驻所由柳州移往龙州,以利控辖全局。又“镇南一关尤为中外铃辖,……关中之后,关之左右各路均须择要设防,而后气势不形单薄,不致有腹背受敌,时腋乘虚之虑”。以十二营专防镇南关中路,四营防东路,六营防西路,“路宽者筑台安炮,路窄者设卡开濠”。

加强通讯联络。派员勘设龙州至镇南关电线。又与云贵总督岑毓英会商,开通广西南宁至云南马白一线的电讯,沟通京、粤、桂、滇,以备战时之需。之洞表示:“此费云贵必不愿出,政府如果锐意防越,洞当筹之。”筹款购炮筑台。之洞奏请朝廷增加拨款,为镇南关、龙州、廉州、琼州前线防军购炮、筑台,并募专营驻守,以固边墙。勘立滇桂边界。为了防务的需要,之洞令部属对中越边界重加履勘,编考旧闻,“覆加研核,益得其详”。得知法国“勘界多系武职,意在考究形势,审探路径,用意甚深”,之洞亦选派总兵侯勉忠等十一员随往勘界,”令其周历险要,审度筑台设戍处所,考究车行出入道路,藉资阅历,以备他日有事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