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重臣:张之洞评传》4.3节 从“广求利器”到“自铸枪炮”


迄至十九世纪中叶,清军装备仍以刀矛箭戟等“冷兵器”为主。鸦片战争以后,列强挟坚船利炮而至,几经交手,西方大机器工业生产出的近代军备的优越性,渐次得到中国人、首先是那些直接参与战争的军事将领、封疆大吏们的承认。同治四年(1865 年),李鸿章上疏,言统军在江南“剿贼”,“习见西洋火器之精,乃弃习用之抬枪、鸟枪、而改为洋枪队”。这是中国军队装备洋械的开端。

就张之洞而言,重视军备的更新改良,始于山西巡抚任内。在筹编山西练军时,他就准备一改“绿营向以弓箭为先”的传统而“首重火器”。他在给张佩纶的信函中曾透露筹巨款以购外洋军火的计划.但不久他奉调至粤,计划未及实施。

光绪十年(1884年),张之洞调任两广总督,直接参与指挥对法作战。战争是极好的课堂,之洞对于改良军备的急迫性,因此而有了更切身的体会。在《筹议海防要策折》中,他分析道:

“自法人启衅以来,历考各处战事,非将帅之不力,兵勇之不多,亦非中国之力不能制胜外洋,其不免受制于敌者,实因水师之无人,枪炮之不具。”

针对中国旧式军队装备落后的病弊,张之洞说:“器械不利,与空手同;不能及远,与缺兵同,史之良规也。”为了弥补与法军在军械质量方面的差距,他“抵粤以来,首以购备军火为务,分向欧美各洲不惜重金,广求利器”。但是,事关国防大计却时时仰给于人,总非善策。张之洞于此饱尝苦涩辛酸,他在一份奏折中报告:

“去年各省设防以来,所购军火不下数百万金。而良粗不齐;且损重费,甚至居奇抑勒,借口宣战停运截留,种种为难,令人气沮。其运脚、保险、行用等费扣至四五成不等。仰人鼻息非长策。”

为改变这种被动局面,自力更生,张之洞留心“访求粤省究心雷械之员弁工匠,凡稍有才艺心思者,皆令多方试造以冀逐渐扩充,开兹风气。”他扩建广州黄埔船坞,建造小型铁甲舰以增强海防力量。中法战争结束后的第二年(1886 年)。他又将广东七十年代建立的机器局和火药局合并,扩大生产规模,同时又创办一座枪弹厂。光绪十四年(1888年),张之洞开始筹建规模较大的枪炮厂,并奏称:向外洋购买枪炮,“不但耗损中国财用,漏卮难塞,且订购需时,运送遥远,办理诸多周折。设遇缓急,则洋埠禁售,敌船封口,更有无处可购,无处可运之虑。况所购之械,种式不一,精粗各别,弹码各异,仓卒尤易误事。详筹时势,必须设厂自铸枪炮,方免受制于人,庶为自强持久之计”,这也是他日后排除万难,建立中国自己的近代军事工业的基本指导思想。

此后不久,张之洞移节湖广,该厂随迁至汉阳大别山(即今龟山)麓建设,更名“湖北枪炮厂”。截止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底,该厂共造成马步枪十万一千六百九十枝,枪弹四千三百四十三万七千九百三十一颗,各种快炮七百三十尊,前膛车炮一百三十五尊,各种开花炮弹六十三万一千七百颗,前膛炮弹六万零八百六十颗。该厂规模、产量均居全国前茅。直至抗日战争时期,由该厂发展而成的汉阳兵工厂所制“七九式”步枪,仍因质量精良而享誉全国。在中国军械生产的近代化方面,张之洞作出了重要贡献。除了大力发展民族军事工业以装备部队以外,在军队演练、操作新式军械方面,张之洞也予以高度重视。光绪十一年(1885年),他制订海防操练章程,规定各营均须精练卧枪、枪、过山炮、洋式火箭,并掌握安放水雷,修筑炮台,架设行军电线等技术。湖北广济田家镇,地扼江防要冲。光绪二十二年(1886年),张之洞亲往察勘,于南北两岸建明暗炮台十四座,安装德制克虏伯大炮。该炮系当时世界最先进的火炮,“其测量演练断非数月所能纯熟,不惟勇丁娴此者无多,即将弁中通晓炮法台式者亦实罕靓”。有鉴如此,张之洞下令“各台专设台官,各炮专设炮务,各有专司,勤加练习”,炮台官兵不准派当杂差,不得随意调动、更换,促其精心演练,以利守备。

对于敷衍塞责,疏于操练者,张之洞给予严肃处罚。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张之洞亲临寰泰兵轮,校阅在该轮实习的水师学堂学生成绩。但见“演放火炮,手法生疏草率,拉火不响,遂不再安拉火,空手作一拉之势而已”。“令其演行船撞船诸事,则只空比手法,船身并不运动,种种直同儿戏”。之洞大为震怒,“不知该学生等所练何事,所毕何业”,他随即奏请将该轮管驾官兼正教习何心川即行革职,并宣布此批学生不准毕业,以做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