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50卷 楚元王世家 第20


楚元王刘交者,①高祖之同母②少弟也,字游。

注①正义年表云都彭城。

注②集解徐广曰:“一作‘父’。”索隐按:汉书作“同父”。言同父者,以明异 母也。

高祖兄弟四人,长兄伯,伯蚤卒。始高祖微时,尝辟事,时时与宾客过巨嫂食。

①嫂厌叔,叔与客来,嫂详为羹尽,栎釜,②宾客以故去。已而视釜中尚有羹,高 祖由此怨其嫂。及高祖为帝,封昆弟,而伯子独不得封。太上皇以为言,高祖曰:“某 非忘封之也,为其母不长者耳。”于是乃封其子信为羹颉侯。

③而王次兄仲于代。④

注①集解徐广曰:“汉书云丘嫂也。”索隐汉书作“丘”。应劭云“丘,姓也”。

孟康云“丘,空也。兄亡,空有嫂也”。今此作“巨”,巨,大也,谓长嫂也。

刘氏云“巨,一作‘丘’。”

注②索隐栎音历。谓以杓历釜旁,使为声。汉书作“轑”,音劳。

注③集解徐广曰:“羹颉侯以高祖七年封,封十三年,高后元年,有罪,削爵一级, 为关内侯。”索隐羹颉,爵号耳,非县邑名,以其栎釜故也。正义括地志云:“羹颉山 在妫州怀戎县东南十五里。”按:高祖取其山名为侯号者,怨故也。

注④集解徐广曰:“次兄名喜,字仲,以六年立为代王,其年罢。卒谥顷王。

有子曰濞。”

高祖六年,已禽楚王韩信于陈,乃以弟交为楚王,都彭城。①□位二十三年卒,子 夷王郢立。②夷王四年卒,子王戊立。

注①索隐汉书云楚王王薛郡﹑东海﹑彭城三十六县也。

注②索隐汉书名郢客。

王戊立二十年,冬,坐为薄太后服私奸,①削东海郡。春,戊与吴王合谋反,其相 张尚﹑太傅赵夷吾谏,不听。戊则杀尚﹑夷吾,起兵与吴西攻梁,破棘壁。

②至昌邑南,③与汉将周亚夫战。汉绝吴楚粮道,士卒饥,吴王走,楚王戊自杀, 军遂降汉。

注①索隐汉书云“私奸服舍中”。姚察云“奸于服舍,非必宫中”。又按:集注服 虔云“私奸中人”。盖以罪重,故至削郡也。

注②正义括地志云:“大棘故城在宋州宁陵县西七十里,□梁棘壁。”

注③正义括地志云:“有梁丘故城在曹州成武县东北三十二里”也。

汉已平吴楚,孝景帝欲以德侯子续吴,①以元王子礼续楚。窦太后曰:“吴王,老 人也,宜为宗室顺善。今乃首率七国,纷乱天下,柰何续其后!”不许吴,许立楚后。 是时礼为汉宗正。乃拜礼为楚王,奉元王宗庙,是为楚文王。

注①集解徐广曰:“德侯名广,吴王濞之弟也。其父曰仲。”

文王立三年卒,子安王道立。安王二十二年卒,子襄王注立。襄王立十四年卒,子 王纯代立。王纯立,地节二年,中人上书告楚王谋反,王自杀,国除,入汉为彭城郡。 ①

注①集解徐广曰:“纯立十七年卒,谥节王。子延寿立,十九年死。”索隐按:

太史公唯记王纯为国人告反,国除。盖延寿后更封,至十九年又谋反诛死,故不同 也。正义汉书云王纯嗣十六年,子延寿嗣,与赵何齐谋反,延寿自杀,立三十二年国除。 与此不同。地节是宣帝年号,去天汉四年二十九年,仍隔昭帝世。言到地节二年以下者, 盖褚先生误也。

赵王刘遂者,①其父高祖中子,名友,谥曰“幽”。幽王以忧死,故为“幽”。

高后王吕禄于赵,一岁而高后崩。大臣诛诸吕吕禄等,乃立幽王子遂为赵王。

注①正义年表云都邯郸。

孝文帝□位二年,立遂弟辟强,①取赵之河闲郡为河闲王,②*(以)**[是]*为文王。 立十三年卒,子哀王福立。一年卒,无子,绝后,国除,入于汉。

注①索隐音壁强二音,又音辟疆。

注②正义河闲,今瀛州也。

遂既王赵二十六年,孝景帝时坐□错以适削赵王常山之郡。吴楚反,赵王遂与合谋 起兵。其相建德﹑①内史王悍谏,不听。遂烧杀建德﹑王悍,发兵屯其西界,欲待吴与 俱西。北使匈奴,与连和攻汉。汉使曲周侯郦寄击之。赵王遂还,城守邯郸,相距七月。 吴楚败于梁,不能西。匈奴闻之,亦止,不肯入汉边。栾布自破齐还,乃并兵引水灌赵 城。赵城坏,赵王自杀,邯郸遂降。②赵幽王绝后。

注①索隐建德,其相名,史先失姓也。

注②正义邯郸,洺州县也。

太史公曰:国之将兴,必有祯祥,君子用而小人退。国之将亡,贤人隐,乱臣贵。 使楚王戊毋刑申公,①遵其言,赵任防与先生,②岂有篡杀之谋,为天下僇哉?贤人乎, 贤人乎!非质有其内,恶能用之哉?甚矣,“安危在出令,存亡在所任”,诚哉是言也!

注①索隐汉书申公名培,王戊胥靡之。

注②集解赵尧传曰:“赵人防与公也。”索隐此及汉书虽不见赵不用防与公,盖当 时犹知事夡,或别有所见,故太史公明引以结其赞。

【索隐述赞】汉封同姓,楚有令名。既灭韩信,王于彭城。穆生置醴,韦孟作程。 王戊□德,与吴连兵。太后命礼,为楚罪轻。文襄继立,世挺才英。如何赵遂,代殒厥 声!兴亡之兆,所任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