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书》卷八 帝纪第八 静帝


静皇帝讳衍,后改为阐,宣帝长子也。母曰朱皇后。建德二年六月,生于东宫。大象元年正月癸卯,封鲁王。戊午,立为皇太子。二月辛巳,宣帝于邺宫传位授帝,居正阳宫。

二年夏五月乙未,宣帝寝疾,诏帝入宿于露门学。己酉,宣帝崩,帝入居天台,废正阳宫。大赦天下,停洛阳宫作。庚戌,上天元上皇太后尊号为太皇太后。

天元圣皇太后李氏为太帝太后,天元大皇后杨氏为皇太后,天大皇后朱氏为帝太后。其天中大皇后陈氏、天右大皇后元氏、天左大皇后尉迟氏并出俗为尼。柱国、汉王赞为上柱国、右大丞相,上柱国、扬州总管、随国公杨坚为假黄钺、左大丞相,柱国、秦王贽为上柱国。帝居谅闇,百官总己以听于左大丞相。壬子,以上柱国、郧国公韦孝宽为相州总管。罢入市税钱。

六月戊午,以柱国许国公宇文善、神武公窦毅、修武公侯莫陈琼、大安公阎庆并为上柱国。赵王招、陈王纯、越王(达)〔盛〕、代王(盛)〔达〕、滕王逌来朝。庚申,复行佛 、道二教,旧沙门、道士精诚自守者,简令入道。辛酉,以柱国杞国公椿、燕国公于寔、郜国公贺拔伏恩并为上柱国。甲子,相州 总管尉迟迥举兵不受代。诏发关中兵,即以孝宽为行军元帅,率军讨之。上柱国、毕王贤以谋执政,被诛。以上柱国秦王贽为大冢宰,杞国公椿为大司徒。己巳,诏南定、北光、衡、巴四州民为宇文亮抑为奴婢者,并免为民,复其本业。甲戌,有赤气起西方,渐东行,遍天。庚辰,罢诸鱼池及山泽公禁者,与百姓共之。以柱国、蒋国公梁睿为益州总管。

秋七月甲申,突厥送齐范阳王高绍义。庚寅,申州刺史李慧起兵。辛卯,月掩氐东南星。甲午,月掩南斗第六星。庚子,诏赵、陈、越、代、滕五王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荥州刺史、邵国公宇文冑举兵,遣大将军、清河公杨素讨之。青州总管尉迟勤举兵。丁未,随公杨坚为都督内外诸军事。己酉,郧州总管司马消难举兵,以柱国、杨国公王谊为行军元帅,率军讨之。壬子,岁星与太白合于张,有流星大如斗,出五(军)〔车〕,东北流,光明烛地。赵王招、越王盛以谋执政被诛。癸丑,封皇弟术为邺王,衎为郢王。是月,豫州、荆州、襄州三总管内诸蛮,各率种落反,焚烧村驿,攻乱郡县。

八月庚申,益州总管王谦举兵不受代,即以梁睿为行军元帅,率军讨之。丁卯,封上柱国、枹罕公辛威为宿国公,开府怡昂为鄯国公。庚午,韦孝宽破尉迟迥于邺城,迥自杀,相州平。移相州于安阳,其邺城及邑居皆毁废之。分相州阳平郡置毛州,昌黎郡置魏州。丙子,以汉王赞为太师,上柱国并州总管申国公李穆为太傅,宋王实为大前疑,秦王贽为大右弼,燕国公于寔为大左辅。己卯,诏曰:

朕祗承洪业,二载于兹。藉祖考之休,凭宰辅之力,经天纬地,四海晏如。逆贼尉迟迥,才质凡庸,志怀奸慝,因缘戚属,位冠朝伦。属上天降祸,先皇晏驾,万国深鼎湖之痛,四海穷遏密之悲。独幸天灾,欣然放命,称兵拥众,便怀问鼎。 乃诏六师,肃兹九伐,而凶徒孔炽,充原蔽野。诸将肆雷霆之威,壮士纵貔貅之势,芟夷萦拂,所在如莽,直指漳滨,擒斩元恶,群丑丧魄,咸集鼓下。顺高秋之气,就上天之诛,两河妖孽,一朝清荡。自朝及野,喜抃相趋。昔上皇之时,不言为治,圣人宰物,有教而已。未戢干戈,实深惭德。思弘宽简之政,用副亿兆之心,可大赦天下。其共迥元谋,执迷不悟,及迥子侄,逆人司马消难、王谦等,不在赦例。

庚辰,司马消难拥其众以鲁山、甑山二镇奔陈,遣大将军、宋安公元景山率众追击,俘斩五百余人,郧州平。沙州氐帅、开府杨永安聚众应王谦,遣大将军、乐宁公达奚儒讨之。杨素破宇文冑于荥州,斩冑于石济。以上柱国、神武公窦毅为大司马,齐国公于智为大司空。废相、青、荆、金、晋、梁六州总管。

九月甲申,荧惑与岁星合于翼。丙戌,废河阳总管为镇,隶洛州。以小宗伯、竟陵公(阳)〔杨〕慧为大宗伯。壬辰,废皇后司马氏为庶人。甲午,荧惑入太微。戊戌,以柱国、杨国公王谊为上柱国。辛丑,分潼州管内新遂普合及泸州管内泸戎六州并隶信州总管府。己酉,荧惑犯左执法。庚戌,以柱国常山公于翼、化政公宇文忻并为上柱国。进封翼为任国公,忻为英国公。壬子,丞相去左右之号,随公杨坚为大丞相。

冬十月甲寅,日有蚀之。乙卯,有流星大如五斗,出张,南流,光明烛地。

壬戌,陈王纯以怨执政,被诛。大丞相、随国公杨坚加大冢宰,五府总于天官。

戊寅,梁睿破王谦于剑南,追斩之,传首京师。益州平。

十一月甲辰,达奚儒破杨永安于沙州。沙州平。乙巳,岁星守太微。丁未,上柱国、郧国公韦孝宽薨。

十二月壬子,以柱国、蒋国公梁睿为上柱国。癸丑,荧惑入氐。丁巳,以柱国邗国公杨雄、(为 )普安公贺兰暮、郕国公梁士彦、上大将军新(安)〔宁〕公叱列长(文)〔 釜〕、武乡公崔弘度、大将军中山公宇文恩、濮阳公宇文述、渭原公和干子、任城公王景、渔阳公杨锐、上开府广宗公李崇、陇西公李询并为上柱国。庚申,以柱国、楚国公豆卢绩为上柱国。癸亥,诏曰 :“诗称“不如同姓”,传曰“异姓为后”。盖明辩亲疏,皎然不杂。太祖受命,龙德犹潜。箓表革代之文,星垂除旧之象,三分天下,志扶魏室,多所改作,冀允上玄。文武群官,赐姓者众,本殊国邑,实乖胙土。不歆非类,异骨肉而共烝尝;不爱其亲,在行路而叙昭穆。且神征革姓,本为历数有归;天命在人,推让终而弗获。故君临区宇,累世于兹。不可仍遵谦挹之旨,久行权宜之制。诸改姓者,悉宜复旧。”

甲子,大丞相、随国公杨坚进爵为王,以十郡为国。辛未,代王达、滕王逌并以谋执政被诛。壬申,以大将军、长宁公杨勇为上柱国、大司马,小冢宰、始平公元孝矩为大司寇。

大定元年春正月壬午,诏曰 :“朕以不天,夙遭极罚。光阴遄速,遽及此辰。

穷慕缠绵,言增号绝。踰祀革号,宪章前典,可改大象三年为大定元年 。”乙酉,岁星逆行,守右执法;荧惑掩房北第一星。丙戌,诏曰 :“帝王设官,惟才是务,人臣报国,荐贤为重。去岁已来,屡有妖寇,宰臣英算,咸得清荡。逆乱之后,兵车始朅,遐迩劳役,生民未康。居官之徒,致治者寡。斯故上失其道,以至于兹,亦由下有幽人,未展其力。今四海宁一,八表无尘,元辅执钧,垂风扬化。

若使天下英杰,尽升于朝,铨衡陟降,量才而处,垂拱无为,庶几可至 。”于是遣戎秩上开府以上,职事下大夫以上, 外官刺史以上,各举清平勤干者三人。被举之人,居官三年有功过者,所举之人,随加赏罚。以大司马、长宁公杨勇为洛州总管。 二月庚申,大丞相、随王杨坚为相国,总百揆,更封十郡,通前二十郡,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备九锡之礼,加玺、钺、远游冠,相国印绿綟绶,位在诸王上。又加冕十有二旒,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跸,乘金根车,驾六马,备五时副车,置旄头云罕,乐舞八佾,设钟虚宫悬。王后、王子爵命之号,并依魏晋故事。甲子,随王杨坚称尊号,帝逊于别宫。隋氏奉帝为介国公,邑万户,车服礼乐一如周制,上书不为表,答表不称诏。

有其文,事竟不行。开皇元年五月壬申,崩,时年九岁,隋志也。谥曰静皇帝,葬恭陵。

史臣曰:静帝越自幼冲,绍兹衰绪。内相挟孙、刘之诈,戚藩无齐、代之强。

隋氏因之,遂迁龟鼎。虽复岷峨投袂,翻成陵夺之威;漳滏勤王,无救宗周之殒。

呜呼,以太祖之克隆景业,未踰二纪,不祀忽诸。斯盖宣帝之余殃,非孺子之罪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