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删卜易》113章、延医章


野鹤曰:有人而问余曰:问卜求神,延医服药,有是理乎?余曰:若无此理,伏羲神农,开天大圣人也,画卦尝药可为乎?彼曰:然则每有不效者,何也?余曰:有二说焉,一在术之不精,精则无有不效者;一人之疾,要分有根无根。有根者可以救之,无根者则不能也。人之星辰过宫,或是交运脱运,谓之移花接木之年,移其有根之花木者,上则遮盖,下宜浇溉,自能渐活,不浇不盖,见日亦枯,有病而求神服药者,即此意也;若使无根之木,无蒂之花,虽浇之盖之,亦无益矣,故尝有求神服药而弗效者。此天地之至理也,人不识此,一不效,而不信神药焉,岂不冤哉!

鬼作忧神休妄动,福为喜悦要生扶。自占代占,鬼乃犹疑之神也,若持世,及动于卦中,得子孙动而制之,此医可请,手到成功。若得子孙临应爻者,乃明医也,其故何也?子孙乃制鬼之神,非治邪魔之鬼也,乃克去忧神,我无忧也。

应作医人,不宜破空墓绝。自占求医,代六亲求医,皆以应爻为医人。应爻若空破墓绝、休囚衰弱,或旺相而被日月动爻冲克,或动而化鬼、化绝、化回头克,药不见效。

子孙制鬼,最喜旺相生扶。子孙临世应,或发动于卦中,亦要旺相,不受刑冲克害,不逢破墓绝空,药必见效;子动化鬼化克,其药不精;子动化空,实空之日有效;子动化生、化旺、化进神者,其药更灵。古以子动化子,其药必杂,非也!子动化子孙而旺相者,另改药品,即比仙丹。

医克用爻,近病即愈。自占病,应爻克世者,克制我之病也;应爻克用神,亦如此断。惟不宜乎久病及体弱之人,非独克病,身亦受其伤矣。应爻临兄鬼而克用神,及克世爻者,不拘久病近病,必遭其害。

父爻持世,妙药难调。自占病,父持世,药不见功,宜于静养,远色欲,息气恼,可也;兄持世,有子孙动于卦中者,医可延之,惟嫌鬼旺鬼兴,主误服药饵;财爻持世,切勿误食肥甘。旺相遇生扶,良医有觅;休囚逢冲克,无药可医。

子不代父以占药,妻不代夫以卜医。子占父,宜父爻旺相,占药占医,又以子孙为用神,父旺以伤子。一爻不能两用也;妻占夫,宜官鬼旺相,占医占药,亦以子孙为用神,子旺又能伤夫,所以不可代占医药也。

延医于子孙之方,治病以应爻为定。

卦中子孙爻旺者,延医于子孙之方,且如午火子孙,或旺或动,请南方之医是也。余仿此。

卦中子孙休囚空破者,又看应爻旺否,若得应爻旺相,生合用神,即于应爻之方请之,且如应爻临申金,名医必在西南。余仿此。

卦中有一爻独发而生用神者,即以此方而延医,以五行而定名姓。如水爻动,点水之姓名;火爻动,姓名象火;木爻动,草头木旁之名姓;土爻动,姓名有土;金爻动,姓名有金。且如占妻病,妻爻属水,得申金动而相生,请钱姓之医以治之。余仿此。

不起之症,卦中不见其医;立愈之灾,爻中不报用药。屡见占医之卦,无药可医之症者,神不现其医矣。若用神化鬼、鬼化用神,忌神化六亲、六亲化忌神,及用神化绝、化克、化墓,久病逢冲逢空,随鬼入墓者,皆无药可医之症也,故神不现其医。立愈之疾,神亦不现其医;近病者,若非卦得六冲,即现用值旬空,或用神化回头生;自占者,

[乾按] 此章所论只在有病可医不可医,请医何方之间,以当今之医疗条件而言,亦无须依法一一测占。然若遇疑难绝症而占之,则神效立见,未雨而绸缪,善莫不焉,亦可与疾病章同看而决之。